石头撰《石头记》还是作者撰《石头记》
(2025-05-17 07:18:35)
作者因念及当日之女子,因曾历过一番梦幻,而创作出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离恨天,灌愁海”之“立意本旨”。
因神瑛绛珠之“立意本旨”是神话,所以在表达方式之标配上,只能选择神话中的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被变成“通灵”,被“夹带”于中而记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凡人之作者标配不上;凡人之曹雪芹标配不上:
一、凡人之作者,不能取代神话之石头,而记神话之神瑛绛珠,因为资格不够。
二、凡人之曹雪芹,不能取代神话之石头,而记神话之神瑛绛珠,同样因为资格不够。
三、凡人之“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自称“在下”,是隐去自己的作者身份。
四、自称“在下”者,写石头撰《石头记》,则是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替石头撰《石头记》: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被变成“通灵宝玉”,被带“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一段故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五、经过如此一番操作,就形成了石头撰《石头记》之效果,而没有形成作者撰《石头记》之效果。
六、写石头撰《石头记》,替石头撰《石头记》,毕竟不光彩,毕竟不是光明正大。然而自称“在下”者,写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写曹雪芹披阅增删并题曰,为石头撰《石头记》提供了“人证”,则更是一种雪上加霜之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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