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借“通灵”何须有作者
(2024-12-24 09:57:21)
根据“作者自云”提供的证据,作者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因“通灵”有女娲氏练石补天之背景,有无材补天之经历,能记作者不能记之的之“记”。
然而,既然有借之的“通灵”,能记神瑛绛珠及其背景,何须有作者呢!所以为了避免石头撰《石头记》,与作者撰《石头记》的自相矛盾,作者不得不自称“作者”,而自称“在下”,以隐去自己的作者身份:
一、是自称“在下”者,注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
二、是自称“在下”者,注明出“按那石上书云”:该石被变成“通灵”,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之“梦幻”及其背景。然后再归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复原本质,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的《石头记》,予以公示。
三、站在作者之立场上,作者是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然而一旦石头撰《石头记》,作者之形象就得销声匿迹。因为作者撰《石头记》,与石头撰《石头记》同时存在,本身就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