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自云——不是曹雪芹自云
(2024-09-25 09:27:23)
“作者自云”,不是曹雪芹自云,因“你道此书从而何而来”之“注明”,“注明”的是石头撰《石头记》;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并改之;孔梅溪题之;吴玉峰题之;曹雪芹披阅增删并题之。
由于曹雪芹是披阅增删者,所以视曹雪芹为作者,名不正言不顺;视“作者自云”为曹雪芹自云,则更是名不正言不顺。
根据“作者自云”提供的证据,作者只能与“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之“在下”相挂钩:
一、作者因曾历过的一番梦幻,而创作梦中太虚幻境之平台;
二、作者因念及的当日之女子,而创作出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之“梦幻”;
三、作者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是作者自称“在下”,既注明出,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撰出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又注明出“按那石上书云……”
四、“按那石上书云”:该石被变成“通灵宝玉”,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然后再归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复原本质,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的《石头记》,予以公示。
五、自称“在下”者注明,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并改之;孔梅溪题之;吴玉峰题之;曹雪芹披阅增删并题之。是“群狼”式地为石头撰《石头记》作证。
六、作者与“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之“在下”挂钩,是因为自称“在下”者,有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之话语权。
七、既然石头撰《石头记》,作者就得自称“在下”。因为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作者与石头不可兼撰《石头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