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输在了读《石头记》的起跑线上
(2024-09-25 11:02:47)
你输在了读《石头记》的起跑线上,是因为你视曹雪芹为《石头记》之作者;不知“作者自云”之“作者”的站位与自称:
一、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石头与作者不可兼撰《石头记》。既然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撰出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那么作者撰《石头记》,曹雪芹撰《石头记》,就是公然侵占石头撰《石头记》之著作权。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二、“作者自云”之“作者”的站位,是“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之“在下”的站位。作者自称“在下”,是釜底抽薪,造成了只有“在下”,没有作者之效果——造成了没有作者撰《石头记》之效果。
三、自称“在下”者,既注明出,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撰出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又注明出“按那石上书云……”,是取石头撰《石头记》之效果。
四、“按那石上书云”:该石被变成“通灵宝玉”,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然后再归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复原本质,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的《石头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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