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撰《石头记》的独立性
(2024-03-10 12:28:38)
作者不自称“作者”,而自称“在下”,是隐去自己的作者身份,赋予石头撰《石头记》之独立性,并享有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的著作权:
一、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
二、“按那石上书云……”是那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书云。
三、“按那石上书云”: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石头不过是被“夹带”于中而“记”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四、神瑛绛珠等下凡之背景,是梦幻中的警幻仙子“居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此中的痴情司、结怨司、朝啼司、夜哭司、春感司、秋悲司、薄命司,贮“普天之下所有的女子过去未来的簿册”,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不过是此中“薄命司”的一部分;此中由警幻仙子主持,演出了大名鼎鼎的“红楼梦十二支曲”;“普天之下所有的女子过去未来”,皆是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
五、当然神瑛绛珠等的下凡,亦不例外:神瑛下凡,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绛珠仙子下凡,警幻亦曾问及;又有一干风流冤家为之作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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