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记》一书的隐私权
(2023-06-06 08:31:50)
自称“在下”者,写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有其隐私权。有让你知之的,也有不让你知之的。作为“列位看官”,也不必强人所难。非要知其不让你知之的。
那么,什么是让你知之的?什么又是不让你知之的?
需要让你知之的:
一、“你道此书从何而来”。
二、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
三、“且看石上是何故事。按那石上书云……”是石头上之《石头记》书云。
四、“按那石上书云”:石头被变成“通灵”,被带太虚幻境,被“夹带”于神瑛侍者之嘴里……被系于贾宝玉脖子上,从而“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如何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如何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如何“离”开人间“恨天”,如何生存于“愁海”。然后归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复原本质,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的《石头记》,展示太虚幻境之故事。
不需要让你知之的隐私权:
一、行使话语权的自称“在下”者,是事实上之作者。
二、“且看石上是何故事。按那石上书云……”并不是石头上之《石头记》书云,不过是作者将自己,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著作权,冒名顶替,转让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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