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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富豪新加坡撞车身亡的猜想

(2012-05-17 07:45:44)
标签:

豪车

马驰

车祸

富二代

官二代

分类: 杂文

据报,5月12日凌晨,一辆价值140万美元的红色法拉利跑车在新加坡市区的一个交叉路口,以每小时100多公里的时速超速闯红灯,拦腰撞上一辆出租汽车。除了法拉利车主当场死亡外,出租车司机和车上的日本籍乘客在也在送医院后不治身亡。法拉利车上还有一位年轻女子头部受伤。其时,车主的妻子正怀有身孕。

 

据此,本人有以下几个并不一定十分靠谱的猜想。

 

第一,法拉利车主马驰一定是富二代或官二代,而且很“坑爹”。据报,现年31岁的四川人马驰2008年就到新加坡从事金融和投资活动,这就是说他至少在27岁之前就聚集了相当的财富。以常人创业的速度来看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便是少年天才或者“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一定会在自身创业成功的地点寻求更大的发展,并充分利用已经开发出的市场、客户和人脉资源。而小马远赴它国去做金融和投资活动,有关其财富来源和转移资产的疑问就自然会浮现出来。

 

第二,深夜以100多公里的时速在新加坡市区开车,而且还闯红灯,说明其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的淡薄。也许是受到其(或者其家庭)早年在四川“成功”经验的启示 –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所以从小培养起了胆大妄为的性格特征。但新加坡历来是法制之国,小马在平时似乎还能有所收敛和自持,只是深夜在酒精(或药品)的作用下偶尔撒了把野,结果搭进去了自己年轻和其他无辜人的生命。

 

第三,根据司机驾驶的本能和车祸伤害的统计来看,副驾驶座上乘客的危险系数历来最高。而据小马当场死亡和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年轻女子只是头部受伤的报道来看,一定是小马没有系安全带,而同车女子则系安全带了。所以豪车并不能保证安全,合规、守法才是安全的正途。

 

第四,本篇报道印证了笔者两周之前的博文:“豪车如同公害”。这类限量版的豪车一定是在“飞驰”中才能够体现或者炫耀其价值。而这种“飞驰”的结果一定会强占其本不该拥有的“路权”,这不但会对其他交通活动的参与者造成威胁和伤害,同样也会危及自身的安全 – 最终害人害己。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中国尝试第一批进口了数百辆日本先进的摩托车。据说在北京第一批购买这批摩托车的200多人中,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已经死伤过半。所以当时就有了“要想死得快,就买一脚踹”的说法。

 

现在的豪车同样如此。以笔者估计,豪车的超速行驶和有此而造成的事故率和“伤残率”一定会远远大于普通车型;由于“富二代”和“官二代”开豪车超速、违章、事故等而引发的“坑爹”事件还会层出不穷。

 

希望大家(虽然只是少数人)奉公守法,不要因为开豪车而忘乎所以。钱是你的,命也是你的 – 还有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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