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界现在讲评估,强调“第三方”,这个词常常被误读为不是自己就叫“第三方”。那么,什么是评价中的第三方呢?
该词的来源是“Third
Party
Credit”,准确翻译是“独立方公信力”。也就是说,不是随便找个他人就能叫第三方,必须是没有利害关系的才叫独立第三方。譬如企业的审计报告,就是由独立的审计事务所完成,企业付费,企业与此审计事务所没有利害关系。这个审计报告的信用必须同时有两个公信力支持,一是专业水平公信,二是没有利害关系的独立方公信。
所以,国营企业的审计报告不能由国营审计所来出具,因为大家同属国资机构管理,自审自没有独立公信力。如同亲兄弟互相监督,社会是不相信的。同理,政府统计部门做的省市教育厅局的就业数据被媒体质疑,质疑点是独立公信力,而不是专业水平公信力。
还会有人质问,难道审计事务所收了企业的费用,不可以作假吗?提问人的逻辑是,收费就是贿赂,就有作假动力。这个逻辑是否定世界上所有商业收费的独立审计与评估。商业公司的合理收费如同公务员拿工资,这不叫受贿,这叫正常劳动报酬。不是一沾钱就是干坏事,而是非法收钱才是坏事。
更重要的,信誉是商业之本,独立评价方的生存能力就是“独立公信”,如果商业评估机构出卖独立公信力,结果就是倒闭。安达信(Arthur
Andersen),主要替大公司提供稽核、税务等咨询服务,一度是全球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为安然公司作弊而倒闭。
高校公示培养结果时,数据一定要真实,不然以后会有大麻烦。以后我们将会看到学生起诉高校公示的质量年报或招生手册数据作假,误导自己购买了该校提供的教育产品。高校必须面对关于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的规定37条和38条,负起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如果是自己作假则吞下苦果,如果是委托第三方做的,第三方承担责任。所以,委托第三方必须要求其对出具的报告与数据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负责。碰到一个不负责任的皮包第三方,出了事都找不到人。第三方自己得有长期品牌和公信力。商业信用靠的是法律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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