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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市场》作者徐宗威
昨天《北京晚报》讲,江苏镇江 48米高的建筑“巨蛋”将在春节后拆除。这多少有些销赃匿迹之嫌?本来是镇江地方某一个乐园最大的亮点,最大的卖点。因为查出了世纪诈骗案,所以世纪“巨蛋”就成了世纪“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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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逻辑似乎有点问题。说句老话,因噎废食,意思不完全对;殃及渔池,意思也不完全对。怎么说呢?修一条路,查出了经济问题,难道这条路就不该修了吗?建一所希望小学,查出了经济问题,难道这所学校就不该建了吗?
建筑是百年大计,建在那里,虽是开发商投资的,但也是社会资源啊。拆掉看上去是开发商的利益损失,实际上也是社会资源的损失啊。
世纪诈骗案揭出来以后,讲这个建筑是个空壳,只是个形式,完全没有使用功能。可当初审批的时候是怎么批的吗?要经过环评、要经过施工、要经过规划、要经过土地,要有很多环节审批,怎么就通过了呢?
这和建设管理体制有关。一个城市的建筑活动管理有七、八个部门管的,也有十几个部门管的,太分散了,很难提高行政效率,中央讲大部委、大部门制,真的需要。
不管是从建筑本身讲,还是从建筑管理讲,世纪“巨蛋”都是一种资源啊。拆了就是一种浪费。
现在有各种展览馆、博物院,汶川地震后建了地震遗址博物院,我看这个世纪“巨蛋”可以不拆,作个展览馆,留给大家一点借鉴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