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胎教措施仍可沿用
(2016-09-25 06: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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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忠心家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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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教”这个概念是中国人最早提出来的,大约在公元前十一世纪就有文字记载,比欧洲文明的始祖古希腊还要早七百多年。可以说,中国是世界上“胎教”文化的发祥地。
“胎教”一词最早出现在汉朝《大戴礼记。保傅》中:“古者胎教,王后腹(孕)之七月,而就宴室(休息的侧房)。”又说:“周后妃(即邑姜)任(孕)成王于身,立而不跂(踮脚尖),坐而不差(身子歪斜),独处而不倨(傲慢),虽怒而不詈(骂),胎教之谓也。”西汉时期的政论家贾谊的《新书》和经学家刘向的《列女传》也都有记载。《列女传》中记载的太任怀周文王时胎教的事例,一直被奉为胎教典范。那时候,胎教的基本含义是孕期妇女必须遵守的行为和道德规范。
中国古人不仅主张实施胎教,甚至还主张在结婚前要注意择偶。比如,战国时期的《左传》中说“男女同姓(族),其生不蕃(繁衍)”;《国语》中说:“同姓不婚,惧不殖(繁殖)也。”明确表示,反对近亲通婚。
西汉贾谊在《新书.胎教》篇中说,古人为子孙选择配偶时,非常重视妻子的人品德行。认为妻子人品、德行好,就能生出“凤凰”那样华贵的孩子;若人品、德行不好,就会生出“虎狼”一般的孩子。这种说法虽然只不过是凭臆测的断定,但却是朴素“优生”思想的萌芽。在“天命观”盛行的古代社会,就提出谨慎择偶的主张,实为难能可贵。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我国古代一些著名的医学家,根据妇科、儿科长期研究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提出了一套较为系统的胎教方法。
大致可归纳为六个方面:
妇女怀孕以后,常常喜欢吃一些生冷之物。古代医学认为,这是由于孕后阴血下注以养胎儿,以致阴血偏虚,阳气偏旺。因此,孕妇大多喜欢食生冷。殊不知,生冷之物并不能退血热,吃多了反而会使脾胃受伤,呕吐、泄泻、痢疾诸疾会乘虚而入,既损孕妇,又伤胎儿,不可不慎。
此外,孕妇衣着还须宽大合体,腰带不宜束紧,以免气血周流不畅而影响胎儿。
用今天的眼光看,上述古代胎教之法中绝大部分属于孕期保健的内容,一般都符合现代医学原理。今天的孕期保健,许多方面都是依照或参考上述妊娠调理、胎前摄养的方法实施的。这充分表明,我国传统的胎教理论已经奠定了现代胎教理论的基础,今天仍可继续沿用。
胎教的问题,虽然有了几千年的历史;然而,至今仍属于还在探索中的问题,还没有像幼儿园或中小学那样有成熟的教材和教育方法。
所谓“胎教”,不在于直接教给胎儿具体的“能耐”、“本领”;而是在于胎儿大脑发育的关键期,受到良好的刺激,使大脑发育得更健全、更完善,以使先天素质或者说潜在意识发育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