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完善家庭教育相关政策制度,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向规范化、系统化、法制化方向发展。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推动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建立督查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家庭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对各级家长学校、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管理,研究制定专、兼职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将家庭教育工作监测评估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指标体系和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体系之中,引导家长学校开展合格家长培训工程,实行学分制,家长必须修满一定的学分方可拿证。实行家长学校对家长评价、学生对家长评价、家长对家长学校评价及与有关量化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完善督查考核的运行机制。
2、建立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向阵地化、品牌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注重阵地建设,夯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基础。幼儿园、中小学家长学校比率达100%,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展社会组织,提高家庭教育社会化程度。鼓励发展各类家庭教育社会组织,延伸家庭教育服务平台,发展家庭教育公益项目。开展家庭教育应用研究、骨干培训、指导服务,满足家庭教育工作发展需求。加强与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家庭教育志愿者服务活动,促进家庭教育社会化进程。
3、提升家庭教育科研水平和指导服务水平,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向科学化、人本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加强理论研究,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依据家庭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政策研究、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强化研究成果的转化。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结合实际研究和编写多层次的家庭教育辅导资料,形成科学、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体系。按孩子年龄分为幼儿阶段、小学低段、小学高段、初中阶段等几个层次,采用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系统知识与技能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充分发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妇女之家等基层阵地的作用,通过周末班、假期班等形式,为社区、乡村群众提供灵活多样、方便就近的早期教育指导和托管服务。
4、丰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载体,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向信息化、网络化、现代化方面发展。提高家庭教育信息化水平,依托手机、网络等信息手段传播家庭教育知识,开展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线上线下公益活动,打造覆盖广、影响深、多层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互动平台,利用数字化校园网络,尝试建立县级网上家长学校;进一步发挥家庭教育刊物、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优势,利用微博等新兴媒介技术,不断扩大家庭教育宣传普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5、创新家庭教育指导运作模式,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向项目化、市场化、多元化方面发展。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采用政府投入、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化运作等方式,拓展家庭教育经费渠道。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新模式。鼓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投资参与创办各种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机构,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家庭提供高质量、专业化、有成效的服务。发展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积极发展社区、乡镇家长学校,鼓励开办网上家长学校,倡导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办家长学校,对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做细致的划分,形成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模式。大力发展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县(区)要积极推进建立具有研究、培训、服务、监测、评估等多功能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有条件的社区和农村乡镇要积极建立适合广大家长需求的指导中心(站)、咨询站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满足广大儿童和家长的需求。
6、发展家庭教育指导队伍,推动家庭教育培训者向专业化、专职化、专家化方向发展。通过整合、培训、研修等途径,有计划地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相对稳定的、专兼结合的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积极组建家庭教育工作专家队伍、讲师团队伍、宣传工作队伍、专职工作队伍、社区志愿者队伍,形成专兼结合、指导能力强的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县(区)家庭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培训机构,制定家庭教育培训工作普及面,层层组织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指导水平,不断提高家庭教育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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