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是其从业的前提和基础,失去这个资格就意味着丧失了从事教师岗位的机会。取消教师资格终身制,增大了教师的职业风险,也能通过危机意识的倒逼,让教师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并因教师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促进整个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破”教育资格终身制这个规则并不难,重点也不在于“五年注册一次”的做法,但要
“立”一个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的新规则并不易,很多改革初衷都不错,但就是没有形成一个好的评价体系和管理机制,这需要全社会的智慧。
终身制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发达国家都有终身教授、终身教师的先例,其关键在于如何考核教师,以及如何让考核更具有效用。新政策必须要抓好落实,才能发挥其制度效用,否则就容易流于形式。因而,让考核具有操作性应有相应的政策对接。比如,由谁来考核,怎么考核,考核的结果如何评估,是导向业务素质提升,还是导向放松业务把部分精力用在应付其他方面的考核上,都应当更具明确的导向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我国《教师法》第17条、第37条分别规定了实施教师聘任制的原则和解聘教师的条款。但是对聘任教师的程序和要求没有作出规定,解聘教师的原因也过于简单,解聘的程序更是一片空白,在举行听证会、告知教师上诉的权利等等程序均无规定。上位法的局限性,给取消教师资格终身制增加了不确定性,因而如何科学设计考核办法,对其成败如何起着决定性作用。
“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应该对90%以上的在职教师没有实质性影响,因为我们的教师队伍本身就不充足,那么,如何通过“破”教师资格终身制的政策,引导大多数教师来提升素质是一项重要任务,形成一种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优化教师队伍的机制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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