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与教师考评困惑(摘转)
(2009-09-25 09:24:25)
标签:
绩效工资教师评价师德升学率教育 |
分类: 经验.评价 |
师德当然是重要的。令人焦虑的,当然不是将师德作为评价教师的一项标准,而是怎样执行这一标准。现实之中,一些学校沿用“表格评价法”,采取“逆向操作”,即以被投诉、违规等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来评价“师德”;还有的采取领导、群众投票、打分的办法(领导和群众的打分有不同权重),谁得到的分数高,谁的“师德”就更佳,在这样的评价方法之下,没有投诉、没有违规,就是“有师德”,人际关系和谐的老师,就完全有可能成了“师德标兵”。
解决评价教师的困惑,不是没有办法,而是教育管理者的出发点发生了偏差。为什么要简化对教师的评价?为什么要力图用最短的时间,就“搞定”教师的绩效考核?这种思路,本就存在问题。在教育管理中,管理并没有对准人,而是把人当作了可以分解为若干指标的“事物”。一些办学者,在教师管理、评价方面不愿意投入过多时间,是因为他们把更多的精力花在了迎来送往等非教育教学事务之中。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刘禾前不久在接受《解放周末》的专访时,谈到美国大学的评价,举例说:“我有一位同事,他从事的是一部古代经典著作的翻译和注释工作,工程巨大,花费了十几年。虽然很长时间都看不到成果,但所有的同行都知道这个工作的价值,因此尽管当时还没有多少文章发表,但他仍然获得了名校的终身教职。”这种事情,在我国大学几乎不可能发生。他同时指出,美国大学对教授的评价,是十分耗时的,不会仅看教授发表论文的档次、数量,而会由同行专家仔细阅读每篇论文,评价其学术价值。
教育是一个影响学生的过程,对教师的评价,显然不适合目标评价,不适合套用行政部门的规定,而应该是过程评价。而过程评价,则需要建立同行评价机制、学生评价体系,同时需要办学者花费大量时间的。其实,任何一个真正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组织,都不能简单地采取指标方式进行粗放的评价,而应该全面关注一个人。在绩效工资的评价中,应在标准的制订、标准的执行、评价的周期上,建立教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充分听取意见。这一评价过程可能耗时长,但真正的教育管理,所做的工作,不就是这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