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网友问之49——中恒集团
(2012-01-11 11:07:41)
标签:
中恒集团股票 |
分类: 答网友问 |
答网友问之49——中恒集团
有网友问:
孙老师,请问中恒集团2010年年报中披露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9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211.07%,其中:制药板块实现净利润3.05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26.92%;房地产板块实现净利润 1.41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796.85%;为什么两家子公司净利润之和3.05+1.41=4.46大于3.99亿呢,是没有除税的原因吗?
我的回答:
中恒集团不是只有制药和房地产这两项业务,因此这两项业务的净利润之和不等于合并报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一般来说,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净利润相加不等于合并报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可能是因为:1)合并报表要抵销内部交易,个别报表不抵销;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损益,而子公司利润中含少数股东损益;3)其他。
具体到这个案例,我不知道中恒集团是如何计算的板块净利润,在计算过程中是否抵销了内部交易。另外,公司说的是板块利润,不是子公司的利润,从报表来看,2010年中恒房地产业务的利润是由母公司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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