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温室气体减排技术措施策略4(原创)
(2009-09-17 16:28:25)
标签:
碳排放节能减排电力、环境杂谈 |
分类: 能源与环保 |
二、国际国内温室气体减排政策
2.1 清洁发展机制(CDM)
2.1.1 CDM项目实施现状
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是《京都议定书》规定的三种灵活履约机制之一,是一种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开展温室气体减排合作的机制。一方面,发达国家以CDM项目合作的方式,从发展中国家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量,以履行他们的部分减排义务。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有许多能够减排温室气体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项目,但因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市场风险和资金等制约因素难以开展。通过CDM项目合作,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额外的资金和现金技术,促进减排项目的开展。
为了中国CDM工作的顺利开展,2005年10月12日,我国政府颁布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其中规定CDM项目因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的收益归中国政府和实施项目的企业所有。分配比例为:对氢氟碳化物和全氟化碳类项目,国家收取65%。对氧化亚氮类项目收取30%,对其他项目则收取2%。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便是从以上CDM项目国际合作中收取的国家收益。此外还有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和其他合作资金,以及基金管理中心开展基金业务取得营运收入等。
基金主要以三种途径支持CDM项目的开发和实施。第一,基金作为合作桥梁和平台,组织CDM项目减排量买家和卖家开展合作,降低交易风险,促进实现CDM项目减排量的有序交易。第二,基金优先选择CDM项目作为在“减缓气候变化业务领域”内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对象。对CDM项目开发和实施的主要支持方式,是提供技术援助和融资。第三,基金以赠款的方式,支持在中国进行CDM项目开发和实施所需能力建设和公众意识的提高。
截至2007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已为885个CDM项目出具了批准书,合同转让的减排量总计约1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转让收益总计约150亿美元,其中国家提取用于基金的金额将超过30亿美元。
2.1.2 本课题研究内容
CDM项目合作对我国的电力工业而言是一个良机。可以通过CDM项目获得额外的资金收入,或得到技术转让,或利用获得的资金购买先进的技术等,从而可以使自己的技术水平上一个档次。在我国,很多企业已经通过执行CDM项目、和发达国家签订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协议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CDM项目对中国而言不仅仅是获得一些资金或技术,其影响将可能是广泛和深刻的。例如,有利于促进我国电力工业能源结构的调整。就利用生物质发电而言,目前每度电可以得到一定的财政补贴。如果这个项目也作为CDM项目开发,按照现在的国际市场价格,则CDM可为每度电提供近0.10元的额外补贴。这样,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其经济可行性。
但目前,电力工业在执行CDM项目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编写的项目有关文件质量不高;很多电力企业不了解什么是CDM项目;CDM项目业主不了解买家,而买家也不了解有那些项目供应,买卖信息不对称。另外还有一个共性问题,就是国际需求市场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有必要针对电力工业的特殊需求和技术特点,通过制定电力工业CDM项目合作机制和技术策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帮助我国电力工业企业开展合作。具体研究内容包括:
电力工业CDM项目合作机制研究及项目文件编制规范;
电力工业CDM项目技术引进策略研究;
电力工业CDM项目运营管理策略研究等。
2.1 清洁发展机制(CDM)
2.1.1 CDM项目实施现状
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是《京都议定书》规定的三种灵活履约机制之一,是一种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开展温室气体减排合作的机制。一方面,发达国家以CDM项目合作的方式,从发展中国家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量,以履行他们的部分减排义务。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有许多能够减排温室气体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项目,但因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市场风险和资金等制约因素难以开展。通过CDM项目合作,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额外的资金和现金技术,促进减排项目的开展。
为了中国CDM工作的顺利开展,2005年10月12日,我国政府颁布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其中规定CDM项目因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的收益归中国政府和实施项目的企业所有。分配比例为:对氢氟碳化物和全氟化碳类项目,国家收取65%。对氧化亚氮类项目收取30%,对其他项目则收取2%。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便是从以上CDM项目国际合作中收取的国家收益。此外还有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和其他合作资金,以及基金管理中心开展基金业务取得营运收入等。
基金主要以三种途径支持CDM项目的开发和实施。第一,基金作为合作桥梁和平台,组织CDM项目减排量买家和卖家开展合作,降低交易风险,促进实现CDM项目减排量的有序交易。第二,基金优先选择CDM项目作为在“减缓气候变化业务领域”内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对象。对CDM项目开发和实施的主要支持方式,是提供技术援助和融资。第三,基金以赠款的方式,支持在中国进行CDM项目开发和实施所需能力建设和公众意识的提高。
截至2007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已为885个CDM项目出具了批准书,合同转让的减排量总计约1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转让收益总计约150亿美元,其中国家提取用于基金的金额将超过30亿美元。
2.1.2 本课题研究内容
CDM项目合作对我国的电力工业而言是一个良机。可以通过CDM项目获得额外的资金收入,或得到技术转让,或利用获得的资金购买先进的技术等,从而可以使自己的技术水平上一个档次。在我国,很多企业已经通过执行CDM项目、和发达国家签订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协议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CDM项目对中国而言不仅仅是获得一些资金或技术,其影响将可能是广泛和深刻的。例如,有利于促进我国电力工业能源结构的调整。就利用生物质发电而言,目前每度电可以得到一定的财政补贴。如果这个项目也作为CDM项目开发,按照现在的国际市场价格,则CDM可为每度电提供近0.10元的额外补贴。这样,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其经济可行性。
但目前,电力工业在执行CDM项目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编写的项目有关文件质量不高;很多电力企业不了解什么是CDM项目;CDM项目业主不了解买家,而买家也不了解有那些项目供应,买卖信息不对称。另外还有一个共性问题,就是国际需求市场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有必要针对电力工业的特殊需求和技术特点,通过制定电力工业CDM项目合作机制和技术策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帮助我国电力工业企业开展合作。具体研究内容包括:
电力工业CDM项目合作机制研究及项目文件编制规范;
电力工业CDM项目技术引进策略研究;
电力工业CDM项目运营管理策略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