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政府、企业和市场联动的技术创新模式(原创)
(2009-09-17 1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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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企业市场杂谈 |
分类: 模式与机制 |
从经济学的角度,技术创新可以理解为:根据市场需求从事新产品或新工艺构想的产生、研究开发、投入或用于生产、开拓市场并实现商业利益等活动。技术创新的主要特征在于体现技术与经济的结合。所以,技术创新体系是一个政府、市场、企业及科研机构等联动的社会系统,建立一个有效的技术创新和推广的模式是加速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关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指明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大方向,但具体如何建立科学的、有效的技术创新模式,仍然是一个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与探索的问题。以往,政府或拿出大量资金投入少数几个科研机构或企业,或政府出面直接搞技术研发,或鼓励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搞技术创新,这些做法将政府、企业和市场的关系剥离,未能发挥三者的联系和互动,导致创新体系整体的运作低效。
一、传统技术创新模式的局限性
常见的传统技术创新模式主要有计划体制下的技术创新模式和企业自发技术创新模式。
计划体制下的技术创新模式(如图1),政府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直接投入,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主导研发、生产和推广的方向。这样,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被边缘化,我国实施的一些涉及产业发展的国家计划中,项目实施主体或创新主体主要是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虽然被鼓励参加,但往往只是陪衬,一些计划项目即使获得了预想的关键技术,也没有能力使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获得应有的生产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到了转轨时期,那些规模宏大、实力雄厚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有资格加入了技术创新的队伍,具体在实践中就是政府帮助几个有实力的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往往是政府确定即将创新的关键行业、技术(很多时候仅仅是感性上冲动),组织力量进行联合攻关,在人、财、物方面进行绝对倾斜。这种“政府主唱”的行政推动取得了一些成果,但随之而来的弊端是:创新与市场脱节,研发与经济分离,资源配置不经济,另外,使中小民营企业在政策倾斜、市场准入、融资支持上受到了严重的排挤。
图1 计划体制下的技术创新模式
市场经济初期,企业逐渐认识到技术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所在,也自发的进行了技术创新活动(如图2),在这种模式下,研发、生产和推广属于企业的个体行为。它的优点是在技术创新和市场推广的过程中资产清晰、目标明确。缺点显而易见,凭单个企业的能力难以完成重大科技项目的研发,再加上因新技术对原有技术的挤出效应,造成其他同业企业对新技术的排斥,创新成果的市场推广阻力较大。
图2 企业自发技术创新模式
二、政府支持企业研发的技术创新模式
为了弥补单个企业研发力量的不足,政府介入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如图3所示,当前我们在很多重大科技项目上都采用了这种模式,并获得了很多成果。这种模式有利于解决科技研发阶段的高投入、高风险导致的企业无能为力或动力不足的问题,有助于引导企业参与自主创新。
这种模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资产不够清晰;政府与企业的大目标虽然一致,可细节上存在差异;仍然未能解决创新成果市场推广的问题。技术创新在本质上是一个经济活动,是一个市场实现过程,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全过程是一根包括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的完整链条。然而在这种模式下,易导致政府、企业与市场三者关系的错位,未能建立起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外部环境。
图3 政府支持企业研发的技术创新模式
三、政府、企业、市场联动的技术创新模式
如前所述,技术创新在本质上是一个经济活动,是一个市场实现过程,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全过程是一根包括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的完整链条。因此,技术创新决不能割裂政府、企业和市场三者之间的联系和互动,政府对企业的技术创新链应根据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给予分类支持。在研发阶段,重点是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投入和实践;在产业化阶段,重点是鼓励企业技术成果进入市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与产业发展结合。从国际经验看,离开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活动都是不可能成功的。因此,政府在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必须大规模聚合创新资源,引导社会资源向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倾斜,真正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企业是主体,客户是导向,市场是机制,政府是环境,院校是支撑,企业家是灵魂。技术创新的赛场上,只有一个主体,就是企业。良性的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一定是在良好创新生态下的创新企业群的活动,而不是少数几个企业的活动。这些创新企业群在技术供给上互相支持,在技术人才上互相流动,在创新精神上也互相鼓励。这样的创新群中包含的主体数量越多,越符合生物多样性的原则,越可以形成一种可持续的内生的创新机制。一旦这种创新生态形成,一个区域的创新实践就会从自发行为转向自觉行为,从局部行为转向全局行为。
图4 政府、企业、市场联动的技术创新模式
为了更好的贯彻“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指导思想,可以建立一种政府全程指导与监控,以企业为主要新技术来源与创新力量,通过全社会资源的优化、重组、整合、共享,集中社会存量生产能力去进行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的模式,从而有效的实现放大的社会效益。如图4所示。
这种模式可以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与监控作用,挖掘并集中社会资源,有效的解决研发、生产以及推广各个环节的问题,激发企业等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并使得新技术得到快速的推广和产业化。
四、建立环保产业中政府、企业、市场联动的技术创新模式的探讨
下面以我国环保产业领域内的技术创新为例,对如何实现这种政府、企业和市场联动的模式进行具体的探讨。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西方工业化国家总结六十年代以来环境政策成功的经验和不成功的教训,在环境战略上发生了划时代的重大转变,开始全面实行了污染预防政策。美国针对现有污染源、新污染源,常规污染源和非常规污染源提出了不同的控制技术体系,以污染防治技术为依据制定颁布了50多个行业的环境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和排放限值。欧盟也于1996年提出了建立最佳可用技术体系,从1999年开始将最佳可用技术体系用于新建污染治理设施,要求到2007年现有设施应达到其要求,以最佳可用技术体系为核心的污染防治技术监督管理体系,已经成为欧洲国家对污染源实行综合治理行之有效的重要环境管理制度。在我国,对环保的技术研究起步并不算晚,从“六五”到“九五”的20年间,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二氧化硫污染控制技术组织了攻关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大部分技术未能系统化、产业化,近年来,我国大量引进国外先进的脱硫技术和装置,积累了宝贵的技术资源和经验,但也未形成技术体系。这些技术存量分散在社会各界,是极具潜力的社会财富,如果政府能通过建立一种有效的机制搜集和挖掘出这些技术存量,对我国环保技术的发展意义重大。
学习和借鉴环境保护先进国家的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环境管理的实际和政策、制度建设的要求,我们认为,政府通过技术择优,培育和推广共性技术,制定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的有效途径。
具体来说,面对某一社会新需求,政府通过招标的形式进行技术解决方案选择,各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技术持有者参与竞标,在合理的技术评估制度下,选择某一项或若干项技术作为最优技术来源,通过后期的重组与整合,培育成该行业共性技术,它是一种具有通用性、先进性、经济性、可靠性的技术。通过示范与推广,建立技术信息系统、技术专家系统及技术监管系统,使之成为行业共享技术,同业能够方便快捷的从政府渠道了解污染防治的技术状况、适用范围、效果、环境及经济效益等,正确的选择并使用这些技术或装备。另外,政府通过采购、授权等合理的补偿机制保障技术提供方的权益。
苏源环保自成立之日就确立了自主创新的技术发展路线,经过不懈努力,在国内首先研制成功了大型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成套关键技术并应用建成了烟气脱硫及脱硝工程,相关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目前,我们的OI2二代技术在火电厂烟气脱硫领域内实现了重大突破,相比同类技术,在保证脱硫效率超过95%的前提下,单位造价降低55%,运行电耗降低25%,水耗降低10%,占地面积降低40%。OI2二代技术作为目前烟气脱硫领域自主创新的一项典范,它的推广应用可以有效节约资源,减少资源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以OI2二代技术为案例,如图5所示,政府可以通过招标选择OI2二代技术,经过各方技术、资源的整合与优化,培育成脱硫行业的共性技术实现共享,在政府的指导与监控下,利用社会存量生产能力进行推广,可以大大降低社会的环保成本。据统计,“十一五”时期约有3亿千瓦燃煤机组需要安装烟气脱硫设施,若OI2二代技术通过这种模式得以共享并推广,将会实现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据初步估算,相比采用现有同类技术,在“十一五”期间用于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设施建设的费用将会节省627亿元人民币,建成后每年运行电耗减少109.5亿千瓦时,年运行水耗减少0.5256亿吨,此外,也大大减小了脱硫设施的占地面积与维护工作量。这样,技术作为一种可拷贝的资源实现了社会共享,与此同时,政府可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去进行一些共性的试验、研发使得共性技术不断完善。
图5
对于环保领域来说,推行这种机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这种机制可以挖掘和吸引社会资源,激发国内企业和相关机构进行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企业着眼于长远利益,致力于自主核心技术的研发,提前进行技术储备以有机会获得超额回报;第二,在政府主导下,大大有利于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技术和信息的开放性使得先进技术得以快速的推广,压制了落后技术,防止了“有技术不用”和“重复引进”的尴尬;第三,在这种机制下,技术在市场中可以获得快速的反馈,从而使得技术的自我完善能力大大提高;第四,有利于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形成健康的技术市场;第五,政府实际上是对基础较好成熟度高的技术择优选购,相对于事先资助新技术开发来说风险大大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