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油”是明火执仗的“奇货可居”
(2015-02-10 08: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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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囤积居奇垄断企业投机倒把罪跟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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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油”是明火执仗的“奇货可居”
王传涛
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多位市民反映,郑州不少中石化加油站出现“缺油”状况,排队加油情况随处可见,更有市民大呼“无油可加”。9日是成品油价调整窗口期的最后一天,业内普遍预计油价将迎来“十三连跌”后的首次反弹。(《河南商报》2月9日)
油价13连跌,终于止步。在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之后,广大车主终于泪流满面地享受到了13次油价下跌。虽然其中有三次因政府上调消费税而被抵消,但毕竟10个工作日必须跟着国际油价调节的透明机制,仍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石化双雄”之前“跟涨不跟跌”的毛病。应该说,广大车主是受益于这样一个体制机制的。
应该说,国际油价的下跌造成了石油化工企业的利润下跌,甚至有的石化企业在2014年三四季度出现了明显的亏损情况。原因很简单,油价从8元左右跌到5元左右,利润首先被大大压低了,同时,由于库存过量、化工程序并没有减少等原因,一些企业的成本仍然摆在那里,出现利润下滑甚至是稍稍的亏损,都是符合市场规律的正常现象。但是,有跌必有涨,相关石油化工企业,在13次“泪奔”之后,也终于赢来了一次油价上调的机会。
可是,本应是正常的油价上调机会,却在垄断集团那里变成了可以囤积居奇的大好时机。而奇货可居的道理,小孩子也是明白的,到了“石化双雄”这里却并不嫌这等手段低劣。而且,从社交网络及新闻跟帖来看,在2月7号到9号三天时间里,出现“缺油”的不只是河南郑州。在全国范围内的一些加油站,这近乎变成了一种普遍现象。在某新闻门户网站的跟帖之中,网友们甚至还发起了“某某地区发来‘缺油’贺电”的盖楼跟帖游戏。
诚然,油价每次上涨前,车主们拍队加油是惯例。但这并不违反法律法规,是消费者利用市场规律减少消费负担的自由权利。对比之下,作为企业,尤其是作为央企,选择在油价上涨之前人为的“缺油”就“其心可诛”:在绝对化的垄断市场之中,只有垄断企业才能做出如此不讲人品、不讲原则,甚至还有涉嫌违反相关法律的事。如果“石化双雄”要否认此事,那请将错就错,把“油荒”多坚持几天,不然,这样的表演也太LOW了。
《价格法》中对于成品油这种政府定价的特殊商品及相关企业有这样的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但是,这一条规定能不能在“石化双雄”身上得到落实,还关涉到另外一部法律即《反垄断法》能不能得到落实。而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近几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司对通信行业、汽车制造行业进行过反垄断调查,对于中石油和中石化却并没有及时跟进。这不免是一个遗憾,同时,这恐怕也是垄断企业囤积居奇的最主要原因。
我国早在2008年就取消了“投机倒把罪”这样的有悖于自由市场经济法则的罪名。但是,现在看来,垄断企业借垄断优势囤积居奇进行投机倒把行为的现象仍然存在。也就是说,废除投机倒把罪固然是大势所趋,但国家对相关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更是大势所趋。如其不然,这种油价上涨前出现“缺油”的现象,就仍然有可能在未来油价的起起伏伏过程中重复上演。而广大消费者自由消费的权利,也可能会一次又一次地被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