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火灾中的官腔也是一场灾难
(2014-12-16 08: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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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火灾中的官腔也是一场灾难
KTV火灾报道的官腔有太强烈的违和感
王传涛
2014年12月15日零时20分左右,长垣县蒲东街道皇冠KTV发生火灾。火灾于1时05分扑灭。据了解,已有1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县政府通报称,事故发生后,我县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县委书记薄学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太俊,副县长张学峰等负责同志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消防、公安、卫生、安监等部门,全力组织灭火、救治工作。(12月15日中国新闻网)
11人死亡,如此惨剧让人唏嘘、悲痛。对这场惨剧中的伤者,网友们表达了祝愿平安、早日康复的愿望;对这场惨剧中的不幸遇难者,网友们表达了逝者安息的沉痛心情;对当地不重视安全工作的现实,网友们也表达了愤怒。但是,当地政府的通报稿,却让人感觉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违和感十足。
在当地政府网站上,笔者看到了两则关于火灾的报道。第一篇为《我县一家KTV发生火灾》,该篇报道只有126个汉字,其中讲述当地县领导如何高度重视、亲自到现场指挥内容的文字数量,占到了74个。第二篇为《我县全力做好皇冠KTV火灾事故处置工作》,这篇报道共有9行文字,其中有8行内容是讲当地县领导如何处置火灾事故的,其中有4行是当地县领导的讲话要点。对这样的报道,许多网友表示“真是醉了”,难道对这样一场火灾当地政府就没有再可报道的内容了吗?比如,这家KTV是消防安全工作是不是做到位了?比如,KTV房间的装修是不是用了易燃材料?再比如,伤者的救治情况如何?
而就是这样的官腔,却几乎天天看到。近日,河北省永清县刘街乡徐街村春蕾幼儿园房屋发生倒塌之后,我们看到的报道也几乎是这样的用语;县委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成立了专门应急处置小组,组织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开展救治……
灾难发生之时,相关部门当以什么样的文字向世人呈现?对此,市场上曾经出现过一本叫《灾难如何报道》的新闻学书籍。书中对多家媒体记者在灾难中的报道经历作了一一描述。这些记者中,既有文字记者,也有图片记者,既有我国记者,也有外媒记者……他们用切身的经历讲述了灾难发生之后的一些情况以及自己在报道灾难之时心境。可以确定的是,书中认为对灾难报道时,真实、贴切、有血有肉,是一个重要的原则。然而,我国一些基层政府对于一些灾难新闻的发布,却很像是领导的自传。既像歌功颂德,又像举杯邀赏。
新闻稿变成对领导歌功颂德的原由,其实再为简单不过——试图在安全事故中逃脱责任。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9条,如果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正因为如此,地方政府发布的新闻稿中,往往对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亲临现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等工作浓墨重彩。
然而,责任追究,并不会因为新闻稿报道的官腔化而被边缘化。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重大事故,地方领导不可能完全把责任推卸掉。近期,有两个案例或许可让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引以为戒:12月1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消息,国务院对西藏拉萨“8·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湖南沪昆高速“7·19”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认定两起事故是责任事故,萨市常务副市长及当地交通部门领导和长沙市市长、副市长等人都受到了相应处分。
灾难中的官腔其实是灾难之后的又一轮灾难,这不仅无助于消除安全隐患、救治安抚伤亡人员及家属,就是领导们所信奉的“有助于逃脱问责”似乎也只存在于理论上。但在情感上,这样的报道违和感十足,不仅违反了新闻伦理,也与一些基本的人性与人道理念相背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