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空中操场”只是“被逼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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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空中操场”只是“被逼的智慧”
“首个空中操场”暴露划拨与出让之争
王传涛
9月1日,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第二小学的房顶200米环形跑道正式启用,该跑道能满足36个班级1600到1800名学生的正常教学活动。在楼顶建跑道,这一做法在中国尚属首例。该设计方案代表中国参加了“第14届威尼斯国际建筑双年展”。(9月2日中国新闻网)
说浙江建了“中国首个空中操场”,许多城市的网友与市民表示不答应。在一些地皮比金子还贵的大城市的网友,纷纷献上了自己城市的“空中操场”。看来,在应对学校操场用地匮乏的问题上,各地的中小学早已是让设计单位绞尽了脑汁。智慧,也便这样产生了。不过,这种智慧却越来越像是一种“被逼的智慧”,实际上,这种智慧本就不应该存在。
设计上的智慧,故然可以“为国争光”。将此设计方案拿到“第14届威尼斯国际建筑双年展”去展示,想必也会赢得一些美誉。对于虚荣心好强的国人而言,这可能还会成为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不可否认的是,这是节约用地的表现,而且,将学校教学楼也设计成坏状并且在楼顶建操场的做法,将地皮实现了最大利用。
可是,不能否认的是,这座建有“空中操场”的小学,背后其实是“一座学校一座楼”的尴尬现实。又不得不承认,“空中操场”的出现,只是教育用地规划捉襟见肘的表现。在我国,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在土地出让金作为财政最主要的来源的当下,地方政府对于教育用地的规划,总是习惯于让位于商业用地出让。而且,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
各地都有《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其中明确了“学校建设用地”尤其是“体育场地标准”。拿山东省为例,在《山东省普通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中,笔者查阅到有这样的条款:“体育用地应满足相应学校所需田径场、篮球、乒乓球、体育器械等运动所需用地,以及课间操和课外活动场地所需用地”,以一个拥有24个班级的中学为例,标准中明确了“不少于10893平米的体育用地面积”。依此来算,这所小学的体育用地面积,是不是达到了当地的办学条件了呢?如果没有达到,当地政府是不是想想办法解决呢?
教育用地从何而来?答案当然是政府对于城镇国有土地的划拨。2001年颁布的《土地划拨目录》中明确了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包括学校教学、办公、实验、科研及校内文化体育设施属于划拨类别。然而,现实却总是不给力,不用说给学校划拨土地了,有许多地方政府甚至还总是习惯于动员学校外迁。于是,我们经常性看到这样的场景:有的学校为了对抗政府拆迁,学校老师和学生集体罢课,甚至还在网上发起过“保卫某中学”的运动;有的学校,也勇敢地做起了钉子户……
在一些地方政府那里,“出让”的魅力永远大于“划拨”。尤其在靠近学校的地界,都会是“学区房”的土地来源。地价自然会比其他地界高出不少,在北京某小学附近,都出现过一平米35万的天价。在一些二、三线城市,学校周边的土地同样也是高于其他小区。如此一来,地方政府也就更不愿意把这样的肥肉无偿送给学校了。
浙江此小学建在楼顶上的操场是不是“中国首个空中操场”,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下我国行政系统尤其是一些基层政府那里,教育用地并没有当成政府重点解决的事项。发展土地经济、赚取土地财政的欲望,要远远胜于为公益和公共事业做贡献的热情。于是,价值序列上出现校车不如公车、教学楼不如政府办公楼等现象,也就再正常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