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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赞助”公安,权力合谋与共同分肥

(2014-05-20 08: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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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肥肉

孩子

杂谈

分类: 我的时评文章

计生“赞助”公安,权力合谋与共同分肥

济北南

江西省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向县公安局支付费用,让公安拒绝给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婴儿上户口。据称,根据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与县公安局的“协议”,每征收到一名超生孩子社会抚养费后,给予县公安局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上户费”。该县乡镇计生办向公安部门划拨“上户费”多达100余万元,数年达到数百万元。(5月19日《新京报》)

 

有劲一起使;有福一块享——这是我对修水县计生部门定期向公安局支付费用的解读。在社会抚养费与孩子落户挂钩的语境里,计生部门拥有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权力,公安部门拥有让不让孩子上户口的权力,所以,这两种权力如果合谋,堪比日月交辉、双剑合璧,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效果必然好于其他地方。

 

虽然当地政府极力否认“协议存在”,但换成了“乡镇向公安拨付带有赞助性质的经费”的说法之后,公安机关在社会抚养费中分肥已然得到了默认。地方政府再怎么玩“文字游戏”,都无法掩盖当地政府在社会抚养费问题上的管理混乱。

 

从理论上讲,超生儿落户的权利被公安机关卡死之后,超生的家庭势必要走所谓的合法程序——缴纳社会抚养费。因此,在征缴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上,公安机关是功不可没的。因此,得到一些赞助在理论上也能说得通。

 

但是,社会抚养费,本就是一个笑话。无论一个地方政府的社会抚养费是不是有赞助其他部门的嫌疑,我们的社会抚养费却与真正的“社会抚养”没有关系,这个社会的超生儿,政府没有养、社会没有养,还是由被罚了款的家庭来供养。与二十年之前不同的时,之前叫“超生罚款”,现在叫“社会抚养费”,看名字,起码“高大上”了许多,但实际上都是一回事。

 

社会抚养费,是当下我国社会的管理黑洞。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曾透露,全国无户籍人员大约130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1%,大部分是因超生未上户口的人员。有网友根据这一数据推算,认为即使按保守水平每名超生儿须缴2万元计,根据相关法规收取的社会抚养费总数就高达2600亿元。

 

这2600亿元,从来没有公开透明过,对各级政府系统而言,可能隐藏着巨大的腐败链条。由此来看,修水县的社会抚养费管理乱象,只是冰山一角。征收无依据、从来没有公开透明的社会抚养费,是权力内部的一块肥肉。许多部门,都想在这块肥肉上咬上几口,修水县计生部门“赞助”公安部门不过是共同享用这块肥肉的最好标本。

 

值得欣慰的是,许多省份从今年始已经将社会抚养费与孩子落户脱钩。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也很可能意味着社会抚养费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全面废除。

 

对老百姓而言,其实根本不想搞清楚这是不是“赞助”,社会抚养费按多少比例支付给了相关部门,而是只想问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和“社会抚养”没有任何关系的社会抚养费,什么时候彻底废除?二是,2600亿社会抚养费的去向,什么时候向老百姓公开?三是,全国范围内,还有多少地方把社会抚养费与孩子落户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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