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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母孝子”是当代社会的“黑色幽默”

(2014-04-10 08:37:03)
标签:

体制

极端

实际上

命题

和政

杂谈

分类: 我的时评文章

“弑母孝子”是当代社会的“黑色幽默”

王传涛

118日,云南打工者杨九在东莞市厚街镇一出租屋内,挥刀砍向瘫痪的母亲,后用剃须刀片割腕自杀。所幸母子二人均无生命危险。东莞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员经调查认定,疑犯有犯罪中止、自首等行为,考虑到杨九只身打零工照顾病母多年,43日,对其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49日《新京报》)

 

弑母,是为了让母亲不再受苦,是另一种尽孝,在文明社会里这简直像是一个“黑色幽默”。然而,这样的故事桥段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在这样一则让人五味杂陈、伦理情感错综复杂而又充绕法律困境的故事里,我们体会到了个体道德的伟大与生活的艰辛,也体会到了社会制度的冷漠。或许,唯一可以庆幸的是,母子二人都没有生命危险,并且,儿子也得到了法律的原谅。

 

一边是我国传统道德——孝道被展现的淋漓尽致,带着瘫痪母亲异地打工,这样的故事情节在古代可排到“第二十五孝”,在现代足以上《感动中国》;另一边却是个体为尽孝导致自己生活的举步维艰,甚至于让个体痛苦到想自杀。这样的对比,简直可以构成一部现代生活启示录,同时也向社会提出了这样一个纠结的命题:道德上的伟岸如何才能摆脱生活上的惨淡?

 

道德上的伟岸和生活上的惨淡,在制度不健全的语境里,基本上是一对孪生兄弟。“弑母孝子”的故事并非孤本个案,早在2012年,四川孝子邓明建在照顾瘫痪母亲18年后,无法承受生活重压而精神崩溃并给母亲喂食了农药导致母亲死亡,邓明建也因故意杀人被判刑。应该说,两起“孝子弑母”的案例,能够发生在当下并非偶然。在养老和看病越来越高成本化的当下,在养儿防老传统养老方式遇到计划生育政策的围剿的当下,一些家庭的养老难题便不由自主地摆上了桌面。

 

个体养老,当然不应该抢社会养老和政府养老的戏;但社会养老和政府养老也必须要避免极端个案的发生。极端案例下,个体养老的代价往往不忍直视。一个患病卧床的老人会很容易让一个身体健壮、心智齐全的年轻人毁掉正常的生活,娶不到媳妇,光棍一辈子;找不到稳定的工作,收入可怜;所有的时间和资源都会被一个“孝”字绑架。这当然是道德上的高山流水,但是,社会救助与养老看病救助等福利保障的孱弱,却也应该是造成这种道德上伟岸和生活上却惨淡的罪魁。

 

现代文明下,社会养老和政府养老,应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正如大街小巷里的标语“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所描述的那样给个体家庭以缓解压力的希冀。实际上,养老难题完全由社会个体去承担是异常残酷的。赡养老人当然是个体的义务,但在一些极端情况下,由个体完全承担养老重任,除了能体现传统道德的约束力作用,便剩下了“久病床前无孝子”的真实与个体生活被绑架。可以肯定,仅仅在法律上适度原谅弑母的孝子还远远不够,真正能避免“弑母孝子”这种“黑色幽默”再次出现的方法只有一个——完善社会的养老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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