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那些声情并貌的叫卖电视广告
(2013-10-31 12: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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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段黄金时间管理工作电视观众权力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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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那些声情并貌的叫卖电视广告
王传涛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实施。《通知》明确,各卫视频道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其他时段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时,必须严格执行总局相关具体规定,如不得使用主持人作宣传;不得使用“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作宣传;不得使用“矫形”、“塑形”、“透脂”、“甩脂”等宣传或变相宣传丰胸、减肥产品等。(10月30日人民网)
没有美感,没有文采,只有集市上贩夫走卒式的叫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电视中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声嘶力竭的叫卖式广告。我对那些主持人和推销员的评价是,绝对的演技派,“霸气侧露啊,有木有”。除了佩服演技,我还相当佩服电视台工作人员的审美眼光和无底线准入标准。为了能够给电视台多赚点广告费,竟然可以允许让广大电视观众嘲笑电视台的审美。
不过,那些声情并貌的叫卖广告,就要和广大观众说拜拜了。广电总局出台的限制广告令,一反正常状态地赢得了广大观众的叫好之声。细细看来,此广告限播令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一是,黄金时间不能播电视购物广告;二是,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也不能用于宣传了;三是,大大缩小了丰胸、减肥产品虚假宣传的空间。
市场经济社会之中,广告是繁荣的标志。放眼望望四周,在我们城市的各个角落,没有一处不含有广告。然而,电视台毕竟要保持一定的底线,既要有审美的底线,又要有赚钱的底线。虽说,赚更多的广告费是每一家电视台的经营目的之一。但是,我国多数电视台毕竟还是“事业单位”,因此,也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更何况,之于公共媒体,本应就要有用良知对抗恶俗的勇气。
广告无原罪。拍得广告能够达到吓唬人的效果,就有相当大的罪过了。有些广告,让人百看不厌,有些广告,则让人只想反胃。“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广告不是没有,但恶俗式的叫卖也是比比皆是。需要提醒的是,电视台不是夜市,广告的质量也不只是厂家和广告商自己的事。全国的观众,还是希望看能更多地能让人舒服的设计。如果广告都有“陈道明穿风衣”、“布拉德皮特开凯迪拉克”的高雅大气,相信会有不少观众宁愿为了看广告,也要看垃圾电视剧。
然而,好的制度和政策,需要不打折的执行和落实。我们从来不缺好制度,从来不缺相关部门的通知和规定,但是,一旦到了各电视台那里,却又变成了另外一个水平。一者,无论是多么恶俗的广告,总能登上大雅之堂,即便是一些本应不差钱的省级卫视,似乎面对这些恶俗的广告也来之不拒,问题是,咱的品味为何就那么容易让位于收入呢?二者,一些地方电视台甚至包括广电部门一直保持着自身的傲慢,笔者家里的数字电视竟然有三个专门的购物频道,这着实不可理解,一个每天买内衣,一个每天卖锅,另一个则每天卖拖把。看来,广告问题还得约束约束权力,或是要打破权力垄断。
再见吧,那些声情并貌的叫卖电视广告,对此,我们不再怀念,不留一丝遗憾。让广告更多的成为艺术,带给观众更多的美感和惊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