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观众选择权才能打破“唯收视率”怪圈
(2013-05-23 14: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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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乱象权力题材不应该 |
尊敬观众选择权才能打破“唯收视率”怪圈
打破“唯收视率”怪圈的权利当在观众手中
王传涛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召开会议,表示近期将出台22条规定,治理电视剧市场乱象,力图打破“唯收视率”怪圈。在此次会议上,广电总局严肃批评了部分抗战剧中存在的过度娱乐化现象,例如人物偶像化、敌人脑残化、战争武侠化、抗日游戏化。并表示电视剧的创作应该尊重历史,严肃创作,严格把关。此外,广电总局还对古装剧、涉案剧的播出作了进一步规定和细化。据了解,今年古装题材播出不超过15%,原则上两部古装剧不能接档播出。(《新闻晚报》5月22日)
整顿抗日神剧,是一种必要。若不再整顿以表现弱智化、夸张化和以欺侮观众智商和情商为目的的抗日神剧,恐怕会毁掉几个人的“三观”。再者,借着整顿抗日神剧的东风,广电总局力图通过“22条规定”打破“唯收视率”怪圈的做法,确也值得商榷。问题起码有两个,一是,收视率这东西来源于观众,代表了民意,打破“唯收视率”怪圈是不是强奸观众看电视的诉求;二是,今年古装剧播出不得超过15%的比例,是如何算出来的呢?为什么是15%?
收视率是传媒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市场社会之中,收视率就好比一部电影的票房,一部书的销量。是彻彻底底的市场行为。对一家电视台而言,收视率好比是自家节目的一个评价标准。只有占有较高的收视率,才证明自己做或播的节目有人看。收视率,也会成为广告商选择投放的一个标准。收视率高的电视台,自然会引来更多的广告,电视台的效益也将会更好;而收视率低的电视台,恐怕日子就要紧着过。前段时间,重庆卫视完全去了商业化,做到了“一个广告都不留”,可收视率却跌至了全国所有卫视的最底层,其中的纠结与痛苦想必许多人已经体会到了。
收视率只是一个评价标准,不好也不坏。电视台当然不能只为了收视率而存在,但也不应该完全抛弃收视率这个评价标准。一部电视剧同样如此。可以这样说,一部好电视剧可能会在短期内没有多少收视率,但是,一部滥片绝对不会有很高的收视率。收视率的存在,本身有一定的民意基础。因此,广电总局对电视剧作出过多的限制,只有可能会让我国电视剧失去方向。
传媒界有自身的一套规律。权力对收视率,不可干预过多。电视剧是好是坏,只有观众才能成为最好的评委。广电总局不妨把评价电视剧好坏的权利交给观众。前段时间,有媒体在网上列出了十大重播神剧引发网友热议:《新白娘子传奇》、86版《西游记》、《亮剑》、《还珠格格》、《甄嬛传》等电视剧毫无悬念地上榜。细细分析这些电视剧,基本都是制作精良,表演精湛。至于那些狗血异常的抗日剧,甚至有的播一遍就结束播放。显而易见,抗日神剧完全也可以在传媒市场规律和收视率的竞争中,自生自灭。
网络调查显示,看电视仍然是市民最主要的休闲方式。观众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就是看制作精良的电视剧。就产量而言,我国电视剧行业已经在世界上成为翘楚。先前的电视剧大国美国,在产量也根本没有和我们进行比较的实力。据2012北京电视节目春季推介会传出的消息,全国影视公司向国家广电总局申请立项拍摄的电视剧数量已增至1040部33877集。量产如此丰富,倘若没有了收视率这个标准,那电视剧又何以评价?
规律性的东西,有“无形的指挥棒”发挥着作用。权力发出过多的限制令条,除了证明权力正在作为,并不一定能收到实效。观众不是弱智,观众不会欣赏于“手撕鬼子”式的意淫,观众有自己的审美和情调,因此,收视率的高低,最好还应该完全有观众自己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