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溺水事件”背后的煽情教育与技能教育
(2013-05-13 11:37:16)
标签:
实际知识不慎尺度安危 |
分类: 我的时评文章 |
“救人溺水事件”是伤不起的见义勇为
“救人溺水事件”背后的煽情教育与技能教育
王传涛
5月11日上午11时,惠州市博罗县罗阳一中8名初中二年级学生相约一起到博罗县滨江路的东江边烧烤。途中,一名男同学下江游泳时不幸溺水,其4位同学发现后手牵着手去救他,结果不幸一齐落入江中失踪。至当晚9点50分,5名学生的遗体全部被打捞上岸。(5月12日《广州日报》)
这是悲剧上叠加的悲剧。一名学生落水、四名学生手牵手救人的场景,让这些年轻的小生命在步入天堂之前,给这个社会留下了最美丽的画面。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为这些孩子而感动。然而,在对这5名小生命进行惋惜和赞美的同时,有一个问题也摆上桌面——倘若见义勇为的英雄之举,会伴随着不可预知的危险系数,可能会导致更多的生命悲剧发生,这样的见义勇为还应不应该实施?
虽然说,现在谈论这个问题,对于4名救人的孩子来说,有些残酷,之于见义勇为本身而言,也有些伦理道德方面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结因素,但是可以肯定,如果这个问题掰扯不清,就可能会出现更多的盲目救人之举。就如同雅安地震之后,因大量没有专业知识和救人技能的市民一起涌入雅安而发生了严重的堵车现象一样,见义勇为同样不只是需要感性的情感,而需要更多的理性。
在道义上,下水救落水同学,本身是无畏而英勇的,也是社会主流价值观所应该推介的行为。然而,如果忽略基本的技能事实,悲剧就可能会出现累加。可是,在我们身边,为了救人出现更大的悲剧的事件却远远不止这一次。2009年,著名的“挟尸要价”事件之中,落水的三名大学生,就是因为救人而殒命的;同样的事故出现在去年6月份,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高家村附近的松花江边发生一起溺水事件,1名女中学生在岸边洗手时不慎滑入江中,5名同学手拉手营救时不慎一同溺水,2名同学被好心人救上岸,造成4名少年遇难。
应不应该救人,是道德与伦理的问题;能不能救人,却是实实在在的安全问题。当然了,就算是会水者,也无法避免因救人而遇难的现象出现;而见义勇为本身就应该强调一个“勇”字,没有了“勇”,社会也不会有多少正能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其中就有一个合适的尺度。“应不应该”和“能不能够”,一个是伦理问题,一个是能力问题,也并非完全难以拎清。
毋须讳言,就学校教育而言,教育总是过多的强调“应不应该”这种煽情教育。而总是忽略“能不能够”这类现实问题。教会学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拥有见义勇为的意识,甚至是“八方支援”的精神,固然重要,可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还要告诉孩子要学会思考和分析,我们有没有能力来实施见义勇为的行为,有没有见义勇为的能力。
让情感的归情感,让技术的归技术。情感的饱满代替不了技术的匮乏。尤其是关系到生命安危的问题时,技术的因素,更应该大于情感因素。具体到教育,便不能只为煽情而煽情。相较而言,教育更多的需要知识教育和技能教育。而在知识教育和技能教育之中做一个比较,当下的孩子们更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教育。比如说,游泳的能力,以及游泳中救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