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网店都上税,更要政府替维权
(2013-03-07 09: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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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网店都上税,更要政府替维权
比“网购不缴税”更纠结的是政府无监管
纾解“网购不缴税”难题别忘维权大事
王传涛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王填表示,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调查显示,网络购物开票金额仅30%,70%未缴纳任何税、费,仅阿里巴巴网络平台经营的商铺2012年漏缴税、费超过350亿元,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因此,王填建议加强网店工商监管,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3月6日《新京报》)
“你网购了吗?”正在成为当下一句十分流行的问候语。这说明了,网购已经成为公众生活的一部分,成为了大家的一个习惯。目前,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超过5亿,网络购物使用率持续升温,目前已达到28.1%。网络购物用户年增长48.6%。而去年最火的“光棍节”购物狂欢场景似乎还历历在目:10分钟交易额2亿多元,一天超过190亿元。网店与传统实体商店的对抗,已经不可避免地到来,并且已经呈现出“火拼”的架势。
面对人大代表“70%未缴纳任何税费”、“要加强对网店工商监管”的言论,许多网友是想反驳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许多开网店的人都是穷人,都刚刚开始创业,征税无疑加重他们的经营成本;二是,网店开发票缴税并非与消费者完全无关,“羊毛出在羊身上”,网店缴税的结果只会加重消费者的购物成本,提高网购的物价。因此,网络舆情的立场,像之前对待所有征税政策一样的“对立”。
正如孟德斯鸠所言,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在笔者看来,网购是迟早要走上正规的,按照制度缴税是迟早的事。但前提必须是,网店在缴税的同时,政府的监督也要到位,以此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购成为全民狂欢的背后,却是令人无法容忍甚至已经十分普遍的维权难现象。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披露的《2012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网络购物投诉全年投诉量为20454件,占销售服务投诉量的52.4%。同时,网购投诉,也带动快递业等方面的投诉。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等机构的数据显示,2012年,600万网民网购因一些诈骗网站损失估计超过300亿元。不必讳言,政府监管的缺失,是网购投诉多的根源之一。
从当下网购的销售量以及投诉量看来,网购未来的发展基调也基本可以定下:世间无绝对的自由,电子商务纳入政府法规进行规范管理并及开发票上税,也大势所趋。不可否认,的确有许多网店的商家正在钻法律的空子,或是打政策的擦边球。但是,这或许也是“法无禁止”下的自由,在制定出台《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之前,地税、国税似乎也并不应该对网购的不缴税直接定义为“逃税漏税”。
哪里有市场,哪里就应该有规范。即便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之中,规范和制度也不应该或缺。否则,消费者就会更容易成为“坑蒙拐骗”的对象。虽然许多购物网站的管理方,承诺多项维权事宜,但政府部门从来不应该袖手旁观。对消费者而言,多花点钱似乎并非关键问题。只要在政府监督能够在消费者的网购过程中起到一名真正的裁判员的作用,消费者也不会成为偷税漏税的帮凶。
还要强调那对在任何时代都不会落伍的矛盾体——权利和义务。网店缴税是义务,但是,消费者要的是权利。政府管理部门,就不应该只盯着电子商务背后巨大的税收空间不放,拿网店的税或许并非多难的事,出台一个《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也很容易能做到。可是,政府部门在扩充财政收入之后,不要忘记帮消费者维权。不要让网络上的消费者沦为没有任何法律和制度保护的“鱼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