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劣作”走红背后的公共“淘宝诉求”
(2012-11-09 13: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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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劣作”走红背后的公共“淘宝诉求”
王传涛
一张淘宝店主亲自操刀的“暴走”宣传画走红微博。卖的是“修身英伦时尚西服”,图上却是一个面目狰狞的胖脑袋,旁边是歪歪扭扭的“解释说明”:“美工突然辞职!不会作图啊!很厚实的男装,再穷也要买一件啊!真材实料!”这张丑到家的宣传画让众多网友捧腹,纷纷跑去围观。淘宝店由此“因祸得福”,客服称已经“应接不暇”。(《现代快报》 11月8日)
一幅网店宣传画,画到了“实在太丑”并让网友“笑到肚子疼”的程度,却在瞬时让销售从无人问津变成了应接不暇。这样的走红,自然逃不出“目的论”的猜测——这可能是一出劣迹斑斑的炒作。店铺老板在这样的炒作中,得到了巨大的实惠,名利双收。但是,我们更应该关注消费者“愿打愿挨”背后的消费诉求——宣传画如此之丑,能够成为网店走红的理由是什么?
网络上讲究“有图有真相”,但是,对于网购而言,“图”却往往与“真相”相去甚远。一个必须要正视的问题是,当下的网购虽然生意红火,许多网店老板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实现腰缠万贯,但是,与此相伴而生的是,网购作为新时代的消费模式也正在面临着“有图无真相”和维权难等问题。拿笔者的亲身经历讲,我曾经在网上购买过一个价值2000元的商品,结果因为质量问题最终放弃了使用,到店主那里维权人家根本不理睬,到别的地方维权人家也不受理,最后我得到这样一个经验:不要轻易在网上买超过千元的商品,贵重一些的必须要到实体商店。
网购的罪过远远不止于此。据某省工商局对消费者的投诉案例分析,网络购物主要存在“五宗罪”,具体包括:夸大商品的性能、不履行合同约定和服务承诺;网上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提供的售后服务不到位;配送货物不及时;网络购物不提供消费凭证。
通过数据来看,网购维权早已经成为销售市场的突出问题。一份调查显示,62.12%的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尤其是团购过程中遇到过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在团购网站和商家处理纠纷的满意程度方面,48.48%表示“不满意”,44.44%表示“一般”。另外,据淘宝网公布的2011年《消费者保障白皮书》显示,淘宝网接受并处理消费者维权达263.1万起。可见,网上购物大火大紫的当下,消费纠纷也不断增加,投诉呈高速增长的态势。
回过头来反观网店“劣作”的走红,似乎并非完全是荒诞和商家的炒作。在笔者看来,这可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网店消费者的对于网店店主“诚信”和“实在”的迫切要求——网店的图片宣传不能太过花哨,网络销售不能因为消费者看不到摸不到实物而对消费者进行无限制地在图片上进行美化包装。因为屡屡遭遇过度包装和虚假宣传,也容易被“有图无真相”的网络购物所欺骗,不少“淘宝迷”也就很容易有了这样的“畸形”消费心态:看惯了太多的美工图片,“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道理和教训也都经历了不少,而且,维权难等现象已经司空见惯,还不如让自己在一家最不具宣传效果的网店中过一把“买到的实物比宣传照片好看”的瘾。
网友说,“花300元买个份惊喜”。要我说,因为以往的网购中所出现心理落差太大,以至于消费者太渴望了网购的惊喜了。网店“劣作”走红或许是一起网络销售的炒作行为,但是,也能够反映当下网购消费者的一些诉求。规范网购,尤其是规范图片中的虚假宣传,并制定并出台我国第一部针对网购维权的专业性法律,显然已经到了迫到眉睫的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