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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些合法地“找麻烦”,社会才会进步

(2012-08-27 06:39:19)
标签:

廖红波

湘潭

信息公开

宋体

镇政府

杂谈

分类: 我的时评文章

多一些合法地“找麻烦”,社会才会进步

王传涛

20123月以来,湖南湘潭人廖红波为申请“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起诉多个镇政府,但至今仅有3个镇政府较为完整地提供了相关信息。廖红波称,有官员拒绝公开三公经费称他在给政府找麻烦,“如果老百姓都来问东问西,政府啥事儿都干不成了”。(《中国青年报》 826

 

申请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将镇政府告上法庭并遭遇“三连败”,廖红波成为公民个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孤胆英雄”。虽然屡败,但坚持不懈,无数网友为之捏汗。更让人痛心的是,当地镇政府的回答仍然十分傲慢,“给政府找麻烦”的大帽子都扣了过来。必须要庆幸,“给政府找麻烦”并没有成为一条罪名。如其不然,后果还真是难以想象。

 

首先要确定的是,“给政府找麻烦”既有悖于服务政府和阳光政府的宗旨,又忽视甚至是践踏了公民的合法权利。2008年正式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属于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但与公众的热切盼望、舆论热烈讨论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各级地方政府对于相关法律规定视而不见,相关信息公开的动作很是缓慢。镇政府拒绝公开信息、法院裁定廖红波“理由不充分”,并不符合法律正义,构成了对公民监督权、知情权的无视。

 

“给政府找麻烦”自然不是公民的需要,当下民生压力如此之大,没有人会无中生有吃饱了没事干“给政府找麻烦”。政府各部门都有自己的工作,“给政府找麻烦”可能会使政府部门的日常工作中断,容易造成官员所说的“政府啥事都干不成”。可是,既然打造透明政府应该成为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那么,政府信息公开就不应该成为政府的“麻烦事”。公民要求信息公开,并将镇政府告上法院,都是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的合法操作和合理要求。

 

以上是就事论事。其实,这件事情,还完全可以站在现代政治的进步与公民社会的建立角度来评述。从现代政治角度讲,只有更多的人如廖红波一样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给政府“找麻烦”,整个社会的市民意识、公民意识才会慢慢觉醒,公民社会才会慢慢建立并成熟;社会的重心才会由权力转向权利,由政府转向公民,否则,人人都不监督政府,就会成为不折不扣的社会悲剧。从个人权利角度讲,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是践行纳税人神圣的监督权利。该权利属于每一位百姓,每一位纳税人,每一位公民。纳了税,就有权利看看政府的账本以及日常工作。

 

只要是涉及公共利益,“向政府部门问东问西”就不会不合理。除了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之外,还有许多应该让政府部门说道说道的“麻烦事”,比如说,强行拆迁、预算公开、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从这个角度讲,服务型政府要俯下身段祛除傲慢心理,认认真真地回答老百姓的疑问,不要怕老百姓找的麻烦。我们欢迎更多的人能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给政府“找麻烦”、“问东问西”,只有这样,所谓公民社会,才有继续进步与完善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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