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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提出了“公务员信息公开”的命题

(2012-07-11 08:55:08)
标签:

宋体

信息公开

德尔塔

制度建设

深圳市交警局

杂谈

分类: 我的时评文章

“△”签名提出了“公务员信息公开”的命题

王传涛

日前,网友曝光自己收到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罚单中不仅出现时间错误,在执勤民警签名一栏只有“△”而没有签名。对此,当地交警局相关负责人回复记者称,时间写错应该只是“笔误”,至于为何签名一栏会出现“△”,目前交警大队方面仍在进行核实。(《新快报》 710

 

“△”是什么?是三角,还是数学符号“德尔塔”?在深圳,“△”得到了新的解读——它是一位执勤民警的签名。看到这样的签名,许多网友想问:既然有了“△”,那么是不是每一位交警都会对应一个“□”、“◇”、“☆”、“○”、“▽”、“⊙”之类符号的签名呢?如果真是这样,公众又如何知道到底是哪位民警开的罚单?出了问题,应该到哪里去投诉?想送锦旗,又该去哪里找这位英雄呢?

 

我相信这只是个别案例。而当地负责部门也宣称这是“笔误”。并且,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人作出了承诺,如果查证属实,我们将会免了该车主的处罚。所以,对签名一栏出现“△”一事,笔者并不想强加上过多的罪状。但是,这却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问题——公职人员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众所周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51日起就已经实施。可是,在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政务网上,我们除了只能看到一些部门负责人的姓名,却找不到其他一些我们需要的信息。至于一个部门、一个科室有多少个干部,一个执法大队有多少位队员,这些公职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与年龄,都根本“无解”。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信息公开制度,并没有引起社会以及公权力的注意。

 

一位国家公职人员,在执法时、服务时,不仅仅要签上正确的名字,更要在工作时带上胸牌。每一个科室,每一个部门和执法队,都应该有相应的个人信息公开制度,每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也应该具备这样的意识。这是透明政府、阳光政府建设的基本需要,也是广大公民享有知情权的应有体现。遗憾的是,公职人员姓甚名谁、带不带胸牌,都并没有硬性的规定。以至于国家公职人员在执法和服务过程出现问题,公众也会因为不能确定举报对象而“认栽”。

 

其实,深圳的公务员信息实名制建设并不落后。早在20114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将深圳市政府直属机关工作人员实名信息在互联网上予以公开,市民想要查询任何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位、级别等信息只需登录网站,即可精确寻人。但是,网络公开也仅仅是网络公开,公职人员在服务和执法过程中,仍然没有形成“亮明身份”、“出示证件”的基本意识,甚至还通过“△”来代替自己的身份公开,这不免是一种遗憾。

 

“△”签名,提出了“公务员信息公开”这一重要命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主动推进公务员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也希望我们的人民公仆能够具备真正的坦诚态度,让“亮明身份”、“出示证件”成为公务人员的日常行为习惯,以让公众知道是谁在服务,谁在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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