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美国宋体民族企业林书豪体育杂谈 |
分类: 我的时评文章 |
对不起,我不支持这家叫“乔丹”的民族企业
济北南
迈克尔-乔丹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姓名权。因该公司正在谋求上市,因商标、姓名侵权备受争议。乔丹体育招股申报书称,“Jordan”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与美国前NBA球星“迈克尔·乔丹”不存在对应关系。(中国新闻网 2月23日)
乔丹体育,其实是个山寨——作为一位乔丹体育老顾客,我感觉这是一个很难接受的现实。一者,我一直认为这是经过乔丹先生授权的体育品牌,而且,乔丹已经退役了好几年了,也没见他追究这事;二者,乔丹说自己是个民族企业,事实上它也确实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本土企业,在过去10多年里,我们看到了乔丹体育的成长与壮大,而支持民族企业是我们经常喊的口号,而如果不支持民族企业,则像当了一回买国贼。但是,因为有种被欺骗的感觉,所以我要说,对不起,我不能支持这家叫“乔丹”的民族企业。
许多乔丹体育的消费者和我一样,在看到此新闻之后,都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我们身边有许多以体育明星名字命名的品牌。最明显的有两个:“邓亚萍”和“李宁”都迅速成长为免试度颇高的运动品牌。因此,这个叫“乔丹”的运动品牌,似乎有了合理存在的理由。谁能想到,乔丹体育与美国前NBA巨星“迈克尔·乔丹”没有任何关系呢?而且,无论是名字,还是号码,还是LOGO中人物扣篮的造型,都是那么的与乔丹本人相似。
乔丹体育对此的回应颇为神情自若——不存在对应关系。不可否认,“Jordan”作为一个普通外国人的姓氏并不具有多少特定性,但是,如果美国职业篮球赛中没有这位身披23号球衣名叫“迈克尔•乔丹”的球星,相信我国的乔丹体育也不至于能够成长为一家实力不俗、准备上市的大型体育公司。因此,无论法律最后的裁定如何,至少在我个人的情感上,我感觉乔丹体育利用了我们对于巨星乔丹的信任,甚至球迷们的信仰。
更重要的是,既然以民族企业自居,就应该有自己独立的企业文化。显然,乔丹体育并不具备这一点,一个国内体育品牌,非要起个美国球员的名字,而且,灌篮的姿态以及球衣的号码,都是那么的乔丹化、美国化,又何谈独立?这也正是乔丹体育与李宁体育以及其他国内运动品牌之间的最大差距。进一步说,即便是乔丹体育能够做大做强,能够成功上市,面对世界市场,也不可能会有较强的竞争力。乔丹本人的一纸声明,很可能会让乔丹体育在市场上失去竞争地位。
这又不同于无锡商人抢先注册“林书豪”商标一事。这位无锡商人,是在两年之前注册的“林书豪”三个字,而林书豪是在2010年7月份才进入到了NBA;在三个星期之前,林书豪还连一位角色球员和板凳球员都算不上的无名小卒。从常理来看,无锡商人注册“林书豪”一事没有那么大可以让人想象的空间,而十几年前注册成立的乔丹体育,难免有借用已经成为世界巨星乔丹的名气之嫌疑。
堂堂正正地做自己的企业,不利用、不欺骗消费者的情感,用产品的质量来赢得消费者的口碑与依赖,这应该成为所有有梦想、有追求的民族企业的基本品质。在这一点上,我个人感觉乔丹体育有些不能让人信服的地方。所以,这一次,我不能支持这家叫“乔丹”的民族品牌。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