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见市长,无法满足的民意饥渴?
(2011-12-20 09: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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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见市长,无法满足的民意饥渴?
要求见市长的民意饥渴,真就无法满足?
王传涛
12月16日,广东珠海1名男子在珠海拱北金叶酒店门口路段,拦停了一辆路过的大客车,拿出一把刀称要自残,并要求见市长。该名男子跟警方对峙持续了大概40分钟左右。随后,警察制服了该男子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中国广播网12月19日)
首先,这只是一件很普通的“小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没有引起社会秩序的混乱,表明了民警所做的工作是成功的,此外,民警在处理整个事件过程中的工作态度也值得肯定,正是由于民警的反复劝说、耐心疏导,才最终使得事件转危为安。
然而,有个小小的细节引起了笔者的注意。这个事件之中,当事人的一个要求是民警怎么也满足不了的,那就是当事人反复提出的“我要见市长”的要求。
客观来说,当事人的这一要求并不合理:一方面,市民见市长要符合程序——接访程序,市长不是你想见就能见,市长有市长的事,群众有意见可以反映到职能部门,如果职能部门解决不了才上报给地方政府和政府领导;另一方面,当事人情绪极端尤其是想自残时,总是难逃“精神病”嫌疑,出于安全考虑,无论是市长,还是普通行人,都是不允许靠近的。
但是,以自残的方式要求见市长,至少还能反映出,市民见市长的门槛是非常高的,甚至已经高到非常人所能想象。这或许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了,市民与市长之间的巨大鸿沟。虽说一市之长,杂务缠身,但是,市长与市民的鱼水关系决定了市民应该是有希望见到市长的。而揆诸现实却会发现,除了在电视上,我们能够看到正襟危坐、侃侃而谈的市长、县长,除了几年也搞不了一次的接访,市民们还是难以见到一市之长。
在中国古代,在衙门之前,会出现一个鼓。这个鼓的存在,拉近了市民与县令、与知府之间的距离,如果市民有冤屈,如果市民有诉求,是可以通过击鼓的方式进入衙门大堂,并与县令或知府对面而谈的。虽然当时的市民往往自称贱民、草民,在谈话时往往席地而跪,但民与官之间见面的路径比较通畅。相比较于这一点,当下的官员与民众之间,确实缺少了直接沟通的平台。有一个重要的命题也就摆上了桌面:除了接访,除了看电视,在现代政治理念之中,市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见市长?市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接待市民?
今年10月18日,广州市领导公开接访。消息一出,市民赵先生竟然带着铺盖提前三天来排队,只为见到市长一面。而赵先生和他的同伴在见到市领导时,还曾因为情绪激动而落泪。此事,或许就可以成为一面镜子,在镜子之中,我们能够看到这样的现实:现在而言,市民见市长,已经越来越奢侈了。在纳税人与服务者的关系中,这根本解释不通。
市长接访市民,不能只局限于“公开接访日”。公众期望的是,政府部门能够确立一种常态化的接访制度,这个制度就像那门鼓一样,能够时时刻刻立在职能部门与政府的大门口,公众一旦有难事,都能通过鼓声的传递,实现与政府部门负责人的见面。所以,对于市长、县长们而言,或者,应该多设立一些“公开接访日”;或者,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信访制度,这个信访制度,最需要规避的就是“信访变截访”,只有这样,才能让百姓诉求实现长驱直入。这需要阳光的照入,需要权力运作实现彻底的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