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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体育盛会宋体南京青奥组委会《扬子晚报》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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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元的“青奥会发票”算不算承办成本
“青奥会发票”让我们看到了体育盛会的柴米油盐
王传涛
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在购物广场某知名运动品牌专柜买衣服时,遇见一位女士购物后要求收银员开具以“南京青奥组委会”为抬头的发票。 8月23日,南京青奥组委会微博回应称,确实有人购物开青奥会发票,但调查尚未发现购物人。(《扬子晚报》8月24日)
一张面额仅为398元的发票,激发了众多网友的无数遐想。就《刑法》规定贪污罪的5000元的标准而言,借398元的发票进行贪污还不足以够成犯罪,充其量只是一个错误。但是,小小的数字也能引来无数网友的围观——一天之内在微博上转发上万次,留下两千余条评论。或许,许多网友一直坚信“围观改变中国”;或许,发票背后的故事公众早已有所察觉。
居家过日子,需要买房子、装修、买家电,这都算是家庭里比较大的开支。承办一届体育盛会亦然如此。体育场需要新建、市容市貌需要整饬、公共设施需要修葺……也正是因为这些大部头的工程,举办任何体育盛会都需要天文数字般的财政投入。但是,过日子同样需要柴米油盐,体育盛会亦然会面对一些小额发票的问题。虽然柴米油盐的开支像毛毛雨,但通过小额发票报销漏洞管中窥豹,一届体育盛会的财务状况也将会引发整个社会的担忧。
这张小小的以“南京青奥组委会”为抬头的发票,是被网友们不小心看到的。事后,也得到组委会与商场的确认消息。可以预想,如果没有伟大的“网友曝”,这张发票可能就会成为青奥会的成本。此时,南京青奥会组委会的回应也很是差强人意:根据“青奥厅【2011】15号关于规范发票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所有发票“客户名”必须为“第二届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按规定填写一律不予报销。而每个单位和机构都会对外宣称自己有严格的财务审批与审核制度,但通过发票报销而引发的腐败案件却并不少见。甚至于都出现了“内裤报销”、“袜子报销”等怪异现象。
透过这张小小的发票,我们必须责问一下那些投入巨大的体育盛会的财务状况:其一,动辄几百亿乃至上千亿的体育盛会投资过程中,有没有可以让人信服的财务监督体制?面对政府的巨额拨款,如何才能有效规避“雁过拔毛”的现象?其二,赛事举办结束之后,承办城市有没有向社会公布预算与结算的收支情况?为何没有?其三,审计部门有没有及时跟进?前任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曾将审计比作“看门狗”,那么,这个“看门狗”是在看门还是被牵到了别的地方?
一张小小的发票或许只是一张简单的发票。但在体育盛会承办成本不对外公布、官民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纠结现实下,网友们特别想通过对这张发票的关注引起公众对于这部分政府投资的监督,促进组委会财务预结算的透明化、阳光化,并引起整个社会对于我国承办体育盛会成本问题的考虑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