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蓝天数量”最忌权力自说自话
(2011-07-20 08: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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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宋体蓝天空气质量准则政府考核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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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蓝天数量”最忌权力自说自话
王传涛
从 10月1日起,西安将对各县区“蓝天数量”进行考核。每月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每减少一天,罚缴20万元;每增加一天,奖励20万元。市环保局负责对奖惩金进行核定、核算,财政局负责奖惩金的收缴和管理。(《西安日报》7月19日)
蓝天不蓝,已经成了许多城市的梦魇。考核“蓝天数量”,在这个天空越变越灰、空气越变越浊的当下,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从权力考核的角度而言,让权力保持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并对保护环境做出切实有效的努力,可谓意义重大。更加上,哥本哈根会议之后,低碳环保意识已经渐渐成为了一种公民意识,政府若再不对低碳环保工作进行考核,确实有些“OUT”了。从这个角度而言,西安将对各县区的“蓝天数量”进行考核,不仅是必要而且是必需。
考核没有错,但现实之中的很多因素却很容易让我们的考核变味。拿“十一五”规划中的“节能减排”来讲,许多地区为了完成“节能减排”的目标,发明了“拉闸限电”这种做法来应对所谓的考核。空气和水源的质量有没有改进倒在其次,关键是用电总量确实通过“拉闸限电”给限住了。当然了,至于代价,大家也都知晓——许多民企与百姓用柴油发电的模式应对生活危机。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对考核“蓝天数量”之举进行担忧。
“蓝天”的标准,便是一道很难回答的问题。西安对于“蓝天”的定义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统计的权力交给了市环保局。但是,单单就标准而言,这个“二级以上”就很成问题。西方对于空气污染指数的标准是在2005年定下的,当时世界卫生组织出台的最新版《空气质量准则》规定“PM2.5年平均浓度为10微克/ 立方米(μg/m3)”的可以定义为空气质量为良,但是我国现行的“空气质量标准”却是在2000年颁布的,主要测量物质为PM10,与国际通用的PM2.5有较大的差距。显然,我国环保部门所认为的蓝天已经不是真正的蓝天了。
其次,环保部门也需要一个监督方。环保部门有定性县区空气质量是否合格的权力。但是,这个权力是否保持了足够的独立性,笔者表示怀疑。在监督乏力的现状之下,“说你达标,你就达标,不达标也达标;说你不达标,你就不达标,达标也不达标”也就有了现实的土壤。不是说我们的权力有多大的随意性,而是说,蓝天的数量也应该有公众的监督和公民的参与。像北京那样,官方公布蓝天数量为285天而《视觉日记》公布为180天的尴尬一幕,希望不再重演。
再者,“多一个蓝天奖20万、少一个蓝天罚20万”的做法,也存在不合理的因素。首要的问题是,这20万奖金也好,罚款也好,如果都来源于公共财政,则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并不会有太大的吸引力或是警示力。无论怎样,20万都是来源于纳税人,与官员的切身利益无关,他们也自然不会对考核“蓝天数量”之举保持足够大的兴趣。至于效果,也就可以预期了。
说来说去,本质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政府考核“蓝天数量”不能自说自话,不能闭门造车,不能无视民意。尤其是“蓝天数量”这种老百姓看得见数得清的数字而言,政府考核就更应该敞开天窗,让百姓参与进来。否则,考核出来的蓝天未必就是真正的蓝天,环保的效果,不仅不会让老百姓感到满意,就连官员自己都可能会感到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