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误差损失百亿”呼唤权力精确性
(2011-05-11 0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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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体房产测绘中国经济时报精确性保护消费者利益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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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误差损失百亿”呼唤权力精确性
王传涛
我国创造了全世界其他地方都没有的技术行业――房产测绘。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房屋测绘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开发商凭此误差可以虚增房屋面积,而且合理合法地卖给消费者,房产测绘的行为和技术规范,为开发商带来了巨大的收益。粗略估算,消费者每年为此多支付300亿元。(《中国经济时报》 5月10日)
有计算,难免有误差,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误差的合理存在不等于我们就允许“合理误差”的存在。道理很简单,在话语权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的语境中,“合理误差”很容易成为牟取私利的工具。拿房产测绘中允许存在的3%合理误差来说,每一个百分点就会给消费者造成100亿元的经济损失。还真应了那句古话:“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确切来说,不是所有的“谬”都值得否定。向房地产商谬“3%”,让买房者多住上几平米,减少一下房地产的暴利,是符合公共利益的;若要向消费者谬“3%”,就会让房产测绘成为剥夺消费者利益的合法工具,对公共利益就是构成极大的剥夺,会更容易助长房产暴利。遗憾的是,因为房产测绘的主导与测量者一直是房地产商或房管部门,在利益被共同绑架后,房产测绘就形成了只向消费者谬不向房地产商谬这样的“一边倒”形势,公共利益也在这种协作之下,成为砧板上的鱼肉。
抢劫不可怕,可怕的是合法性的抢劫。同样道理,公共利益被宰割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被宰割是合法的。本来,法律是用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没承想,法律所允许的误差却被房地产商们用来赚取私利,不客气的说,这个体制所默许的3%误差就成了一种合法性抢劫。
权力不能大大咧咧。尤其是当误差误掉了公共利益的时候,权力就必须要求自己政策的精确性,必须考虑到误差所带来的不公和部分人的利益损失。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拿生物学中的显微镜与物理中的游标卡尺来计算房产面积;即便有的时候必须要进行四舍五入,也应该向朝着购房人利益的角度适当倾斜,而不能成为房地产商们牟利工具。
现实之中,像房产测绘这样的成为剥夺公共利益工具的“合理误差”绝非少数。楼高误差允许范围在1.5厘米-2厘米范围内;居民用电,电表允许范围在正负2%以内,汽车加油,加油机最大允许误差为正负0.30%之内……虽然这些误差看似不起眼,但细细计算起来,相当一部分的公共利益与社会正义,却正是流失在这些误差之中。误差不可避免,但远离公共利益的误差,就必须得到纠正,否则就遗害无穷。
现代科技如果发达,权力误差却如此之大,这确实匪夷所思。问题在于,相关部门的管理观念还没有及时更新到“电子时代”中来。本来有米尺,非要用步测;本来有天平,非要用手掂量;本来有计算机,非要用口算……倘若技术的进步不能用来提高治理水平,技术也仅仅是技术;倘若权力仍然停留在大大咧咧不注重细节的水平,公共利益必将继续受损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