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皇宫”主人何以有勇气起诉政府职能部门
(2011-04-10 2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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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亚宋体皇宫《羊城晚报》龙岗区人民法院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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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皇宫”主人何以有勇气起诉政府职能部门
王传涛
9日,“海上皇宫”主人向记者透露他们早在一周前向龙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龙岗区农林渔业局行政违法,龙岗区农林渔业局称暂未接到法院传票。( 4月10日《羊城晚报》)
“海上皇宫”,不是一座别墅,而是一部大戏。2005年8月,被责令停止修建;2007年1月,被罚款两万;2008年1月,被查封一段时间;2008年10月,罚款497700元;2010年5月,开始拆除;2011年2月,拆除改为“拆解改造功能后经营休闲渔业项目”。在这样一座私人会所别墅中,我们近乎看到了一座非法建筑的所有命运。纠结的是,这个命运很是迂回曲折:死去活来,浴火重生;刚刚峰回路转,又觉花明柳暗。
资本的强势,以及政策的迂回,把我等观众看得是心潮澎湃。整个过程中,网络与公众的监督作用,令人欣喜。但是,公众监督的一贯以及相关处理政策的善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时而合法,时而违法,成了家常便饭。但是,对于开发商来说,这毕竟是一种折腾,折腾来折腾去,如同利比亚那边的“导弹一响,黄金万两”,资本总有坐不住的时候。
“海上皇宫”的建造者是谁?有人说是房地产大亨郭奎章。在笔者看来,除了这位房地产大亨,“海上皇宫”还有许多“合伙人”。这位房地产大亨,充其量,只是一位出资者。“海上皇宫”的建造者,必然有相关职能部门的个别人士。只不过,有人出钱,有人出力,有人出面子,有人出政策,有人出海域,大家伙分工不同而已。
“海上皇宫”主人的主要起诉对象是龙岗区农林渔业局,起诉内容为行政违法。在笔者看来,与龙岗区农林渔业局相关的,至少有如下几个问题。在2005年开始建造之时,为什么没取得“海洋使用证”就开发了这片海域;2007年,深圳市海洋局作出“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处罚人民币20250元”的行政处罚后,“海上皇宫”为何还健在?2010年5月要求被拆除,现在怎么又成了“改造功能”?整个过程,相关海域管理部门的一些做法,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除此之外,网友们还要问:其一,如果没有网友曝光,这片海域的使用权,是否仍然是个谜底?其二,对“海上皇宫”的政策摇摆如此严重,行政哪能正也对、反也对?
拆除违建、处罚开发商、问责官员,应该是三位一体的。对“海上皇宫”这样的事件,不能只进行前两项,而忘记问责官员。要知道,任何一座违法建筑,都不可能是出资者一人建立起来的。背后的种种猫腻,也一定问责到位。只能说,“海上皇宫”起诉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本就应该避免,因为龙岗区农林渔业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自查问题,早就应该自我解决。而不是逼着人家来上门要“债”。
当地渔民说,“海上皇宫”没有地基,潮涨它也涨,潮落它也落,但人走在上面全然不觉晃动。我想,权力走在“海上皇宫”上时,也不能如此稳如泰山,更不能一拆了之、一罚了之。更主要的,还应该让老百姓知道,是谁批准或默许了这位违章建筑的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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