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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撞死老农”不需要“李刚式逻辑”

(2011-01-20 19:26:46)
标签:

李刚

广西

宋体

警车

老农

杂谈

分类: 我的时评文章

“局长撞死老农”不需要“李刚式逻辑”

王传涛

广西昭平公安局某副局长驾无牌警车撞死老农,县交警竟认定死者负全责。该副局长表示,死者酒后驾驶撞上自己的车才酿成交通事故。死者家属说,事故认定书与交警描述不一致,并称当地交警应回避调查。(120日华声在线)

 

必须承认,“死者酒后驾驶撞上我的车”是句特别“欠扁”的话。旁边的山体那么大,酒驾没有撞到山上,也没有掉下山沟,只撞在了一辆警车上,用《让子弹飞》里的话就是——这岂止是可笑,简直是可笑。人都死了都不说句同情怜悯的话,在事实未调查清楚之前还极力逃避责任,自然会招来相当多的口水。让网友们推测“这是个李刚”,也就不足为怪了。

 

但是,笔者要说的是,“局长撞死老农”,在真相未能调查出来之前,我们可爱的公众与网友还是不要轻易下结论。双方的身份悬殊固然敏感,当下的判定结果也自然有利于局长,但仅凭这样说公安局副局长就是凶手,老农就是无错,也难免有些“李刚式逻辑”。我绝非“五毛”,也无意为局长说好话,只是就事论事的讲,这起事件之中,我们还是看到了一些进步的。

 

进步之处至少表现为以下三处:其一,局长没有逃跑(受害人家属到时,虽然没有看到肇事者,我们姑且信之),报道中说,该副局长在事发之后,先是打电话给领导,然后坐等支援,这比李刚案、药家鑫案、钱云会案中的肇事者都理性,最起码说明,这位副局长,还是懂一些交通法的;其二,警车没有驾离现场,现场整体未被破坏,报道中的照片比较清晰,这证明了,该副局长懂得一些保护现场的知识;其三,警车护送死者就医,假如报道中的描述是事实,用警车护送死者,这一点做的就很是伟大,要知道,警车路过事故不出手相救的新闻,并不少见。

 

当然了,吊诡之处也大有存在:其一,此事件发生已经有4个月了,这4个月时间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都不得而知。包括,双方有什么样的处理协议,当地警方有没有封锁舆论?其二,当地警方“老子调查儿子”,怎能得出有说服力的结果?况且,所得的结果是那么的有利于局长?其三,肇事车辆怎么能没有车牌呢?按该副局长的说法,是为了避嫌,但警车就是警车,一个车牌又能避什么样的嫌呢?其四,照片中显示,摩托车被撞毁于右车道,那么,警车是不是跨越了左侧车道了呢?

 

事件中的进步与吊诡,让人纠结。那么,真相是什么?我的答案是,这可能就是真相;也可能是,真相与此相反;更有可能是,本来有真相,调查的人多了,也就没了真相。矛盾自然有许多,当地警方自然也有为肇事者开脱的理由,但更要明白,仅凭“他爸是李刚”式的逻辑推断,是无法还原真相的。所有的判断,还应当建立在最终的调查结果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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