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推广数字电视凸现“权力垄断”
(2009-03-23 19: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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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模拟电视转换为数字电视,原本是一项惠民措施,但福建莆田市在全面推广过程中,却采取关闭模拟信号等方式强行推广,受到当地用户的质疑。“数字电视技术上先进,不等于就应该将模拟电视强行关闭。”一位市民如是说。
(3月22日《京华时报》)
毋庸讳言,为推广数字电视,地方广电部门强行关闭了模拟电视信号,侵犯的是消费者的使用权和选择权。报道指出,莆田市先前也曾就这一问题进行了部署:在转换信号使用期间,合法有线电视用户不愿整转的,按规定免费提供中央一台、福建一台等6套模拟电视节目。
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角度来讲,市民作为有线电视的用户就是广播电视中心的消费者。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这样的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即自主选择权。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将自己的意志凌驾于消费者之上凭借其对现有资源和经营权的垄断。
在经营方面,拥有当地的电视信号经营权只有广播电视局(广电中心)。这比电信和石油化工等产业的垄断现象更为严重,在电信界我们还能看到五六家共同竞争的部门;在石油化工界我们至少能看到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家单位,而在电视信号播放方面,我们只能看一家单位的,普通用户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导致经营垄断的根源则在于权力的垄断。权力,按照政治学上的定义就是通过制定法律、公共政策等方式对公共资源进行分配。谁掌握了制定游戏规则的权力,谁就掌握了公共资源的分配权。在这一问题上,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就是政治权力的拥有者,在“政治权力”保障“经济利益”的潜规则之下,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就会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根本不把用户们的利益考虑在内。
打破掌握公共资源的权力垄断是现代政治的应有之义,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所在。分配体制改革首先就应该从根源上解决经营垄断和权力垄断的问题,是少数人垄断权力,还是大多数人甚至全民掌握权力,直接决定着经济利益的分配去向。
镇江日报:
http://www.jsw.com.cn/site3/zjrb/html/2009-03/23/content_1387238.htm
长沙晚报:
http://cswb.csonline.com.cn/CSWB/20090323/Cont_1_13_935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