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思铁
对于案发后,汤兰兰的去向有两种说法。哪一种符合客观实际呢?
一种是王凤朝的说法。“王凤朝说,汤某某外出上学后,每年春节都到他家过年,但两年前开始便没再回来。‘孩子现在上海工作,她的电话是公安局保密最厉害的,不能告诉你。上大学前,手机卡都是公安局办的,人家直接说了,谁也不能告诉。’”(南都:《家族、村民集体“强奸”事件——魔幻现实,抑或另有隐情?》)
另一种是五市公安的说法。“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人表示,市里曾要求把小女孩保护起来,我们公安局专门派人到学校轮流保护她,但‘后期小女孩乱说,有的没有的也说,后来又要钱,不给钱就告你,村民就联合告小女孩,后来孩子就跑了,不知道去哪了。’”(南都:《家族、村民集体“强奸”事件——魔幻现实,抑或另有隐情?》)
一说“在上海工作”,一说“跑了,不知去哪了”。这两种说法,肯定有一种谎言。但是,从多方报道来看,王凤朝的说法是靠谱的。检验的标准就是律师邓学平的微博。该微博在5月23日发的《汤兰兰案进展:黑龙江高院专门听取律师意见》中说,黑龙江省高院“合议庭法官对案情研究很细,并且已经对汤兰兰等人进行了复核。”
整个汤兰兰案,给人的感觉是多方面的,但是映像很深的就是王凤朝、李忠云、汤兰兰谎话连篇。不过,从这里来看,说谎的好像不只他们。公安明明把汤兰兰保护起来了,明明送去读了高职(实为中职),明明变更了户籍,哪为什么还要说,“跑了,不知道去哪了”呢?
如果仅以此来推论,那么,王凤朝对记者所说的“包括女孩认他们做干爹干妈、自己的问询笔录及其小女孩10月3号写给公安局的求救信,都是2008年12月28日警察抓人后补的,‘当时公安局叫孟凡军的局长跟我说,那边人都抓没了,孩子没人管了,你们认孩子当干爹干妈吧。’”(某报未出街稿《黑龙江汤兰兰离奇大案:是丧尽人伦还是人造冤案?》)这话,就应当成立,但是如果这个成立,那么,此案则是不堪设想的了。
真相,永远只有一个。为什么警方也说谎,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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