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博系列】汤兰兰案质疑(73)为什么“市里曾要求把小女孩保护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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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汤兰兰案 |
文/王思铁
据南方周末(未出街稿)《家族、村民集体“强奸”事件——魔幻现实,抑或另有隐情??》称:“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人表示,市里曾要求把小女孩保护起来,我们公安局专门派人到学校轮流保护她。”
特别提醒读者诸君,把汤兰兰“保护起来”而且是由公安部门派人“轮流保护”的这个要求,来自市里。市里指谁?肯定不是他公安局,若是,这话就该说,“市局曾要求……”那么,市里是谁,怎么也得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这“四大家”吧。但是,那个年代正是流行“党委有权、政府有钱、人大举手、政协发言”的时候。我们这就不难想象市里是谁了。
一个小女孩儿,还能够牵动市里出面,并且给予这么高规格的保护?按理,党政领导是不许可插手案件的。但是,既然保护起来这样的指示都作了,那么,就又回到了笔者系列质疑《(01)为什么没见到两市(五市、黑市)领导的指示?》来了。这个意思就不继续往下说了,还是留给读者诸君一个“想像”的空间更好!
又据《黑龙江汤兰兰离奇大案:是丧尽人伦还是人造冤案?》称。“王凤朝说,案发之后小女孩便由他们夫妇抚养,‘一直到2011年上大学走。’他说,政府当时承诺给他报销3万块钱的花费,但只给他兑现了1.5万元。”这样看来,“市里曾要求把小女孩保护起来”一说,并非空穴来风。
其实,我们只要留意一下,这种保护是相当的到位:
1、政治上:几乎是小女孩儿说什么,警方就听什么;农村转城镇户籍……
2、经济上:五市政府出钱……
3、社会上:让其与所有家人、亲人、村人、老师同学任何熟悉的人隔离开来……
4、文化上:保读初中,“大学本科”(户籍表)后上海工作(上海是你想去就去的吗?)……
5、安全上:五市公安人员轮流保护;电话是公安局保密最厉害的,手机卡都是公安局办的,谁也不能告诉……
6、保密上:亘古未有的重大要案,在今年以前,不管是公媒体还是自媒体居然没有一个字的报道……
7、其他上:此处省略50个字……
那么,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就是:同样需要给钱的还汤兰兰的弟弟刚子,五市政府也给钱包起来了吗?好像没有。哪为什么汤兰兰就能享受这种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的“特惠”呢?难道,不觉得这给案子本身一样“离奇”吗??
原告天天有,唯有这特殊!这究竟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