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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思铁
据多家公媒体报道称,2009年9月,汤兰兰案一审时,11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称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做出的有罪供述。
主要证据之一是被告人身上的伤痕。汤继海曾当庭向法院展示被打掉的牙齿,梁利权当庭向法庭展示了双手被手铐勒进肉皮、皮肤溃烂愈合后形成的瘢痕,万秀玲说因不堪/刑/讯/逼/供/跳楼、造成四根肋骨骨折,于东军说耳朵被打得穿孔流脓冒水。
和被告人刘长海曾关在一个监室的栓子(化名),称自己看到过该案被告人刘长海(姑父)、万秀玲(母亲)提审回来后是挨了打的状态,刘长海“从脖子以下,屁股以上全都是黑色的,打的”。
与之类似被以“监视居住”释放的汤纪彬、丁福、李秀芝也向记者讲述了他们在审讯过程中被/警/察/殴/打/的事实。
以上嫌疑人的口供和体肤证据,已充分证明警方采取了/刑/讯/逼/供/手段。法官稍作鉴定,就能查清真相。但法官却没有做任何鉴定工作,就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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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证据是汤兰兰的爷爷/汤/瑞/景/的/意/外/死/亡。汤/瑞/景/当年62岁,虽然患有肺结核,但是“总体还行”。2008年11月30日,亲属递交了病情证明,希望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但遭到警方拒绝。然而几天后,关押在/看/守/所/的/汤/瑞/景/却/突/然/死/亡。
根据黑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出/具的《鉴定文书》(尸检)显示,汤瑞景于2008年12月13日(也就是汤瑞景被捕后的45天),在/五/大/连/池/市/看/守/所/大量呕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该报告在“鉴定结论”中称,死者/汤/瑞/景/生前系患肺组织低分化鳞状细胞癌伴坏死出血死亡。死者汤瑞景右枕部、右臂皮下出血为/陈/旧/性/出血,系/非/致/命/伤。

网友马双友直言,警方在“案情摘要”中说,生前汤患有肺结核,但却是“伴坏出血死亡”。这“坏出血”“陈旧性出血”“皮下出血多块”,就是“钝性物体打击所致”!是谁操纵“钝性物体打击”?显然就是/五/大/连/池/市/警/方/!虽然这些打击并非“致命伤”,汤瑞景之死也有自身病因,但是这种严刑拷打,身上到处是坏出血,显然是加速了他的死亡!这可是百分之百的警方刑讯逼供的证据,可谓铁证如山,无可置疑!
汤景瑞的女儿汤玉梅说,2013年12月21日,在没经过家属同意的前提下,汤瑞景的尸体被火化。
许多网友说,汤瑞景的死,正是警方把汤兰兰案办成铁案的转折点。难道这没有一定道理吗?如此明显的/刑/讯/副/供/,法官就是不采信,这究竟又是为什么?
说明:本系列根据判决书和重要新闻资讯推理撰写,一切以官方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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