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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金直接入市才可稳定楼市

(2008-12-15 1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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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房价

保障性住房

政府

国务院

股市

财经

楼市

税费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共有九个方面30条,其特别之处在于《意见》非常具体地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造适度宽松的货币信贷环境,以高于GDP增长与物价上涨之和约34个百分点的增长幅度作为2009年货币供应总量目标,争取全年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17%左右。”“追加政策性银行2008年度贷款规模1000亿元,鼓励商业银行发放中央投资项目配套贷款,力争2008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加4万亿元以上。”此外,这样一个有明确指标的金融领域的意见,由国办下发,而不是由央行下发,可以说是政府在对央行进行“窗口指导”。

近几年来,央行一直扮演着紧缩经济的“黑脸”角色,现在经济形势急转直下,货币政策大转向,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一时难以适应,其反应和作为不能满足当前刺激经济的急迫要求,所以,由国务院下文,明确具体方向和要求,对提振市场信心是必要的。

大家现在都知道信心的重要性,但就政策而言,信心问题实质上是个信任问题。人们对于政府的宣示、政策、措施要有足够的信任,才会产生足够的信心。

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推出有一些时间了,但监管部门和银行出于对自身风险的考虑,未必把支持企业发展作为第一优先目标,中小企业贷款依然难贷,房贷细则依然谨慎……银行的行为有其自身的道理,但在非常时期,政府果断的行政干预是必须的。

再看房地产市场,国家统计局刚刚公布的1-11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显示,国房景气指数连续第11个月下滑,房价连续第4个月环比下降,且降幅有扩大趋势,这一下行趋势一旦形成,扭转起来是非常困难的。对房地产市场仅仅宣示其支柱地位是不够的,需要实质性的措施去呵护、去促进。回顾已经出台的针对楼市的政策,基本上是两手:一是减轻了首次置业者买房的价外负担——税费和利息;二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

对于第一手,实际上只是将过去几年对于房地产消费的诸多限制措施给予部分解除,对于可以促进人们以小换大、以旧换新、扩大流转、实现梯度消费的购买第二套房的房贷、二手房买卖税费等限制措施仍未取消,也就是说对房地产这个支柱产业,楼市这个扩大内需的重要市场仍处于限制状态,既未矫枉,更遑论过正。

对于第二手——保障房建设,这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任务,但大规模建设的最好时机应在0607年房地产市场过热之时,现在大力建设虽可拉动投资,但也颇有隐忧,似乎多少显得有点不合时宜,目前一些城市的经济适用房遭遇的弃购尴尬就说明了问题。

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严峻局面说明了我们已经错过了政策救市的最佳时机,政府的观望、挤牙膏式的政策推出,使人们对楼市政策渐渐失去信任,也就失去了信心。

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商只好依靠降价自救,但这个状态下的降价只能换来更加持续的观望,暴利价后有微利价,微利价后有成本价、成本价后还有赔本价、赔本价后还有跳楼价……人们还敢去买吗?!

买涨不买落是人们的普遍心态,但政府在非常时期必须进行逆向思维、反向操作去稳定经济,扭转预期。出口可以靠退税去拯救,农村市场可以靠“家电下乡”的财政补贴去激活,在股市上我们也已经看到了类似情形并开始取得了效果。

大家知道,房价大致包括了交给国家的土地出让金、税费,支付给建筑商、供应商、银行的施工费、材料费、利息,发展商自己的管理费、利润等。要降房价,要让人们买得起房,除了发展商压缩利润,还能靠谁,恐怕只有靠政府让利和支持了。

要激活当下的楼市,政府完全可以从之前收到的土地出让金、税费当中拿出一部分钱直接进入到楼市以活跃成交,稳定楼市。方式是多样的,比如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购买一定价位和类型住宅的购房者进行直接货币补贴,提高其支付能力;收购市场现有的部分商品房作为保障房。这样既可尽快解决住房保障问题,又可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激活楼市,扩大消费。

乱世用重典,矫枉须过正!政府是到了拿出强力手段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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