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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救市应充当“催化剂”的角色

(2008-10-16 11: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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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在化学反应中有一种被称为“催化剂”的物质,它在化学反应前后其本身的组成和质量都保持不变,却能够促进反应的完成。没有这种“催化剂”,反应可能进行缓慢、反应不充分、甚至不能完成反应,这种现象可能对我们当前楼市中的政府救市争论有一点启示。

当下,楼市中关于政府该不该救市的议论依然热烈,调门越来越高,措词越来越激烈,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仔细看来,赞成和反对救市的两派基本关注点都在于国家经济形势和老百姓买不买得起房这两个热点问题上。赞成派主要认为楼市低迷会影响国家整体经济,所以必须救,反对派则认为楼价尚高,很多人还买不起,不能救。在争论中,两派自觉不自觉地更关注、更强调支持自己观点的一面或有意无意忽略对自己观点不利的一面,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各说各话的局面。

其实,抛开那些过激的言辞,平心而论,争论的双方都是怀着良好的愿望的,大家都是希望既有经济的增长及繁荣,又能够让多数老百姓买得起房。那么经济形势和购房能力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我们可以做一个简单分析:

政府救市应充当“催化剂”的角色

 

 上面的矩阵清晰的表明了两个问题在理论上存在的四种可能的状态。显然,第Ⅲ种情况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第Ⅱ种情况理论上不合理,实际上也不太可能出现。第Ⅳ种情况也不够理想第Ⅰ种情况则是我们争取要达到的状态,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我国现在的情况基本上处于第Ⅳ种情况,但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存在着滑向第Ⅲ种情况的风险,这样一看就明白了我们宏观调控的目标应该是使形势向第Ⅰ种情况转化,那么如何转化呢?任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去自我调节、自我转化,可能时间较长,甚至还可能转化错了方向,这时候,就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充当转化中的“催化剂”角色,促进转化能够按照我们希望的方向进行并且能够较快地完成转化。

我们看到,在美、欧政府的金融救市措施中,一个主要手段是政府出资向金融机构直接注资、甚至持股直接充当经营者。一开始,人们对于动用纳税人的钱“为他人买单”也颇有异议,但当政府反复说明政府出手只是短期救助,一旦形势好转,政府将会全身而退,力争既可挽救当下的金融危机,又可在以后不损失纳税人的钱,甚至有可能赚取利润,方案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并成为各国政府的一致选择。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出手投资护盘股市、楼市,最后不仅全身而退,而且还大赚一笔,就是政府救市的成功之举。

过去几年,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房地产业发展偏热,房价短期内上涨过快是不太正常的,国家的宏观调控很有必要。经过几年调控,当前的房价已得到相当程度的回落,却又出现了销售持续低迷的状况,此时又偏偏遇上百年不遇的全球金融危机,保持促进我国整体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成为当前第一要务。应该说,当下我国房价相对于大多数普通民众的购买能力来说仍然偏高,购房仍然是一个很重的负担,但当楼市的低迷已损害经济的繁荣时,或者说提振经济需要刺激房地产业发展的时候,政府的调控方向应该是在控制房价上涨的同时,着力于提高人们的购买力,从而保持房地产这一重要经济增长点的正常发展,比如加大购房专项补贴力度、降低房贷利率、降低购房税费等等。事实上,从许多地方政府已出台的救市措施来看,大多数都有动用财政资金,限时、限对象地对购房者进行购房补贴的措施。

今天,政府动用财政资金补贴购房者,促进楼市繁荣进而带动整体经济的繁荣,日后,随着经济繁荣、就业增长、老百姓收入提高、政府税收也会随之增加,政府仍然可以回收这些资金。从这个角度看,救市是救经济、救百姓,而不应理解成仅仅是救发展商、救房价。在当前这种经济形势下,政府救市是一种手段,有了这个“催化剂”,我国的经济可以更持续、更平稳地发展繁荣,老百姓的住房等民生问题也可得到较快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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