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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譯甲骨文字之三百二十六:從卜辭前6·43·6譯“時”

(2011-08-31 15: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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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

本義

石鼓文

郭店簡書

文化

分类: 远古史·甲骨文本训

卜辭6·43·6如右圖所示。請注意其中的“之”和“日”兩個連續的符號,這是本文破譯甲骨文字之三百二十六:從卜辭前6·43·6譯“時”破譯甲骨文字之三百二十六:從卜辭前6·43·6譯“時”考證的焦點。這兩個意符的合文就是甲骨文“時”。但是也有專家學者認為他們是兩個字:之和日。

甲骨文“時”字,在徐中舒《甲骨文字典》高明等《古文字類編》中不載。徐中舒在《甲骨文字典》“燕”條下將其破譯為“之”和“日”。但是由孫常敘作序的馬如森的《殷墟甲骨學》中將其認定為甲骨文“時”字。這不是收載和不收載的問題,這是一個認知觀點不同的學術問題。在馬如森的《殷墟甲骨學》中收錄了甲骨文“時”一共三個,如圖二:破譯甲骨文字之三百二十六:從卜辭前6·43·6譯“時” 甲骨文 

其中的6·43·6所屬的卜辭全文(原圖見上圖一)是:

 

徐中舒破譯:“……亥卜。史。貞:王囗燕之日曰叀吉”

馬如森破譯:“……亥卜。史。貞:王囗燕曰叀吉”其中“囗”應為動詞。

按照字面上的意思兩人的解釋都是通暢的。如果是孤證,則我們完全可以認可徐中舒的破譯,但是這裡有三個同樣的甲骨文字,因此我們應該承認這個“上從之下從日”的甲骨文字的客觀存在。“囗燕之日”和“囗燕時”意思差別是不大的。問題在于究竟這條卜辭是在“囗燕之日”還是在“囗燕時”占卜,結論是明確的:吉。其實燕子(即玄鳥)本是殷商的吉祥鳥。《詩經·玄鳥》“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這說明燕子就是商人口傳歷史中“感天而生”的第一個祖先。

但是,圖二的甲骨文字是不是“時”卻涉及到它的甲骨文本義的確定,所以有必要深究。既然在甲骨文字中兩種意見有了爭執,西周金文中迄今沒有發現金文的圖例存世,我們不妨從西周金文之後的春秋戰國(東周)的金文中來尋找它的發展蹤跡。

破譯甲骨文字之三百二十六:從卜辭前6·43·6譯“時”

破譯甲骨文字之三百二十六:從卜辭前6·43·6譯“時”  圖三 戰國金文 時 破譯甲骨文字之三百二十六:從卜辭前6·43·6譯“時”
 圖四

我們看到從甲骨文“時”到金文的時,其中經歷了春秋的過渡階段。圖三是戰國金文的“時”,從止從日中間是“一”。圖四是春秋戰國時期的石鼓文和印璽“時”,也是從止從日中間是“一”。所以徐中舒破譯的“從之”和“從日”實際上在造字過程中的思維是從止從日中間從一。

這樣的造字思維是符合甲骨文造字的基本規律的。因為在破譯甲骨文字時,我們必須將其分解到造字的最小的意符,這裡組成圖二甲骨文字的最小意符是三個:止,日,一。這三個最小意符的造字組合是怎樣構成圖二所示甲骨文字的本義的呢?

首先,“一”在甲骨文中代表“地”。該字的“一”居中,爲什麽?因為這是一個會意字,當這個“一”和它上面的“止”結合時,是甲骨文字“之”,其本義為“離開此地去某地”。同樣,當這個“一”字和它下面的“日”結合時,其會意為“太陽照射的位置”。將這樣三個意符結合起來產生的會意字,其本義就是:當一個人離開某地的時刻——即太陽此時的位置正是該人離開該地的位置。在《破譯10:殷商的計時方法(白天)》一文里,我已經考證了殷商人總是用太陽所照射的位置來定義白天時間的。圖二的甲骨文字也不例外。

所以,圖二的甲骨文字應該破譯為甲骨文字:時刻的“時”。其本義為:某一時刻。造字過程中“一”為“止”和“日”共用的意符。這個一不能放在頂上,因為甲骨文字頂的“一”代表的是天。“止”也不能安置在“日”的下面,因為上從日下從止,其甲骨文造字的會意是“一隻腳正在奔向太陽”。這樣就會使讀者產生錯誤的會意和錯誤的本義。因為太陽照射大地的位置正是某人離開此地的時刻,所以造字者將意符“一”造在了“止”和“日”的中間,意在強調這兩個時刻是同一的。

從圖三和圖四可以看出,漢字“時”的造字從甲骨文開始到春秋石鼓文(圖四例一)到戰國金文(圖三)到戰國印璽,其造字結構都是從止從日從一的,一脈相承,沒有變化。圖四例一的“時”爲了美化而加上了另一隻腳。于是兩隻腳一前一後跨過出發的地點。而太陽此時正從左側對準了這一條線:一。這樣的造字目的只是爲了使這個字外觀更美化,表達更准確。這一表達在演化為繁體漢字的“時”中得到了保留。但是圖四例三的郭店簡書如果表示的是漢字“時”,那顯然這是一個錯誤的寫法。這一點可能是後來甲骨文“時”訛變為形聲造字的從日從寺的漢字“時”的錯誤的演化路徑之一。

雖然圖二的甲骨文的本字可以破譯為“時”。但是我們不可以據此推定該字作為漢字“時”的初文可以寫作“寺”。原因就在于它的甲骨文是循著一個錯誤的演化路徑發展的。

《說文》:“時。四時也。”段注:“本春夏秋冬之稱。引申之為凡歲月日刻之用。《釋詁》:‘時。是也。’此時之本義。”許慎的這個定義和段注的矛盾之處正好給甲骨文“時”做了一個最好的考證:許慎和段玉裁都認為“時”的本義是指春夏秋冬四季。但是恰恰是段注所引的《釋詁》記載了“時”的原始意義——是也。“是也”,就是這裡和此時的意義,也正是甲骨文“時”的本義。許慎將本義和引申義正好顛倒了,因為他們沒有見到殷商甲骨文。本文的考證和定義算是對漢字“時”的本義和引申義的一個撥亂反正。

【甲骨文字本義小結】

時的本義:某人離開某地的時刻——即太陽此時的位置正是該人離開該地的位置。引申義:春夏秋冬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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