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譯甲骨文字之三百十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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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源本义未识字文化 |
分类: 远古史·甲骨文本训 |
甲骨文字的造字有其內在規律性。許慎在《說文》總結的六書中,甲骨文使用了三種:一種是獨體象形字;第二種是大會意字(包括指事字);第三種是同音假借。三種方法中前兩種象形和大會意是造字方法,後一種同音假借是用字方法。掌握了這三點在破譯甲骨文字時會很方便。本文以大會意造字法破譯甲骨文字:源。讓我從甲骨文“之”談起:
卜辭:“己… ~貞:…亡(無)”(掇2·106)
卜辭:“戊… ~ …今……”(後上10·11)
依據卜辭我們無法破譯這個甲骨文未識字。但是這是一個使用大會意方法所造的甲骨文字,所以它應該符合甲骨文造字的會意原則。
左側從小水(乙),說明該字描述的是一脈涓涓細流。右側從止,甲骨文中“止”的會意是“離開此地”和“出發”的本義。將兩者結合起來,這個甲骨文字的本義應該是:出發地的涓涓細流。就是源泉的“源”字。依據上述卜辭掇2·106分析,這個字可能用作貞人的名字,但是我在殷商貞人表中沒有發現這位貞人。所以這個未識字可以初步判定可能是占卜之地,即該條卜辭記載的內容是在某條河的源頭占卜。
這個字本字應該怎樣判定呢?從圖一的甲骨文“之”我們可以判定本字對應的漢字直譯應該寫作:。
這個甲骨文字中的“之”是一個意符兼聲符,所以它的發音應該是zhī.但是在漢字系統却中沒有這樣一個從氵從之的漢字。所以只能採用意譯的方法將其本字破譯為漢字“源”。《說文》:“源。三泉也……水本也。”小篆的“源”字並不從水,而是由三個“泉”字組成的一個呈品字形的漢字。
除了《說文》本義和小篆和圖二甲骨文字的會意相符合以外。先秦文獻也可以證明這個甲骨文本字可以破譯為“源”:
《康熙字典》:“源。《禮月令》‘為民祈祀山川百源’注:眾水始出為百源。”
所以圖二的甲骨文未識字應該是“源”。卜辭因為殘缺不能用來證明,但是該字的前面應該有一個名詞,是河流的名稱。例如“洹~”表示洹河的源頭;“滳~”表示滳河的源頭。
【甲骨文字本義小結】
源的本義:河流的發源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