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译甲骨文字之八:止 各 出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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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各出之卜辞本义文化 |
分类: 远古史·甲骨文本训 |
(图二)是甲骨文“登”字。我们看到上面是左脚和右脚,下面是左手和右手。现在我们对甲骨文手和脚的概念已经基本清楚了。
既然脚标明了三个脚趾,脚就有了方向,脚趾向前的方向是脚前进的方向。我们确定这一点是为了弄懂和纠正甲骨文中其他与“止”有关的字义。请看甲骨文“格”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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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借助止的方向性,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出格和出是一对反义词——格是将脚伸进一个盆里,而出是将脚从盆里拿出来。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前面的字是:入,后面的字是:出。但是图三那个字百年来一直被解释为格(各)。错了就是错了,改正就是。但是,专家们迷信权威,一直把这个错误沿袭到了2008年12月。这个月上海大学出版社再版了马如森的《殷墟甲骨文》里面说:“格,从止、从口、口表示处所,字象脚示向处所走来,本义是来。与出相对。《甲骨文编》‘卜辞用各为格’。”无论是甲骨文会意,还是从卜辞文意理解,对这两个字的甲骨文字面(所指)都是很勉强的。我们从《诗经》和《说文》看在东汉以前格(各)应该是另外一个字,它另有所指:
《诗经·楚茨》:“神保是格,报以介福”
《诗经·抑》:“神之格思,不可度思……”(仅见两例,均用于神)
《说文》:“格,木长貌,从木各声。”所以格斗是手持木棍打架。
《说文》:“各,异辞也。……父者有行而止之不相听也。”
以上四例说明,格和各这两个字早在东汉以前就存在,都不是用作“来”或者“入”这个意义解释的。他们有自己明确的意义。
①祭祀,(甲663):王其各于大乙[岁]伐不苒雨。
②入或者来,该义卜辞主要用于“各云自+方位词”表示云从什么方向来。这个意义在商以后直至东汉一直没有用各或者格来表示过。这就说明此前的卜辞研究者用各或者格字来表达图三的甲骨文本义是没有历史依据的。既然图四的本义用出可以解释它的象形,不妨用入来标志图三。因为从会意看图三和图四应该是一对反义词。
属于止这个部首的字。其本义与汉字系统和甲骨文系统相矛盾的还有一个字:之,(图五)
这也是一个会意字,表示脚正离开某地。它的本义就是王勃《送杜少甫之任蜀州》的“之”表达的意思:到某地去,本义是出发。《说文》说对了一半:“之,出也。”后面的注解解释为草从地里长出来,越长越大。这就把意思歪曲了。从止这个部首的字其本义都应该和脚有关。我认为甲骨文的“之”字的本义是“出发”,就是“离开此地到某地去”的意思。所以《爾雅》补齐了《說文》缺少的另一半:“之,往也。”这样之的本义就全面了。
【甲骨文字本义小结】
止的本义:人的一只左脚。视大拇指方向辨别左右。名词。
各的本义:入,来。动词。
出的本义:出,去。动词。
之的本义:离开此地到某地去。动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