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楚辞·天问》中“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洛嫔。”是一个很费解的句子。历来楚辞注家大致同意这样的一个解释:上帝派后羿下凡,是为了解除下方人民的忧患,为什么他反去射伤河伯而霸占河伯的妻子洛嫔做妻子呢?(袁珂释义)从这个解释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这是一个标准的神话故事。
后羿历史上确有其人,他是东夷集团有穷氏的氏族首领,是大约公元前2000年左右岳石文化区西迁移民潮的一员,所以屈原称他为夷羿。因为夏启的儿子大康是一个很不成器的君王。于是后羿到夏地“因夏民以代夏政”当了夏民的君王。他统治夏民时自己惟以田猎为务,而把朝政托付给了他的干儿子浞。《离骚》有“启《九辨》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巷。”的记载。这样一个帝王把全部治理国家的重任移交给了后羿。这就是“帝降夷羿,革孽夏民”的意思。这是历史事实。
后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离骚》和《天问》里都有描述:
“羿淫游以佚畋兮,又好射乎封猪”
《楚辞·离骚》
“冯珧利决,封豨是射,何献蒸肉之膏而后帝不若。” 《楚辞·天问》
“奚禄山坏,天赐玉决于羿,遂以残其身,以此为福而祸” 《太平御览》
后羿是一个酷爱打猎的射手,其射技是百发百中。那么我们究竟该怎样理解“胡射夫河伯,而妻彼洛嫔。”的意思呢?我以为这还是一件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事实。问题是一直以来,这件事实已经流传成为一段很难翻案的冤案,后羿实在是很冤很冤。
河伯是黄河水神,宓妃是洛水女神,传说中他俩是一对情侣。屈原的《九歌·河伯》和曹植的《洛神赋》都是描写这段浪漫恋情的著名文学著作。几乎所有的楚辞注家都把洛嫔解释为:洛嫔即宓妃。于是一个历史事实因此而变了性,变成了神话故事。后羿也由一个酷爱打猎的猎手变成了一个色魔。冤枉的是,后羿并不是霸占民女或者夺人妻室,而是霸占了一个子虚乌有的神仙河伯的老婆洛嫔。
洛嫔当然和洛水有关系,但是她不必是宓妃,其实她根本就不是宓妃。宓妃是伏羲的女儿,被淹死在洛水,于是成为洛水女神。后羿是夏代的大臣,距离宓妃少说也有千年以上。这些屈原不会不知道。嫔在后宫比妃是更低一级的,作为长期在楚王左右出入的屈原也不会轻易用错称呼吧。
袁珂对“妻彼洛嫔。”是这样解释的。“妻彼河伯之妻洛嫔也。”然而即使后羿“胡射夫河伯,而妻彼洛嫔。”了,和前面“革孽夏民”又有什么关系呢?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这是后羿的私生活。更进一步,在史书中没有关于后羿霸占宓妃的记载,唯一的来源是王逸的《楚辞章句》里所注“羿又梦与宓妃交接也。”这简直是牵强附会。
因为黄河连年水患,所以河伯是中国远古人类心目中很重要的一个神。殷墟卜辞里就有“祊于河”的记载,就是祭祀河伯的意思。黄河、洛河、漳河流域自古一直有“为河伯娶妇”的民间习俗。《史记·六国表·秦灵公八年》证实了这种民俗“初以君主妻河。”其索隐注:“谓初以此年娶他女为君主,君主,犹公主也。妻河,谓嫁之河伯。”《庄子·人间世》有类似记载。
我以为这些每年被当作皇帝公主的民间女子,就是屈原所说的“洛嫔”。每年都有这样的无辜的民间女子被投入洛水、漳水和黄河给河伯为妻。为的是让河伯好好过日子,不要在为患那片土地上的人民。因为河伯早已经有了正室宓妃了,这些后来的女子只好退而居其次,所以被称作:洛嫔。
现在上文提到的“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洛嫔。”便有了一个更加符合历史真实的解释:夏帝大康把治理国家的大任委托给后羿,是为了让他接触人民的忧患,为什么你射伤了河伯,却又为他娶媳妇呢?言下之意是,要么后羿你就杀了他,要么你就讨好他,为什么会作出如此自相矛盾的政治举措呢?几千年来人们一直以为后羿霸占了宓妃,这实在是冤枉后羿了。
这是迄今为止最符合历史事实的一种解释。至于后羿射伤河伯,我相信也是确有其事的,只不过人们不知道那被射伤的水中动物到底是什么罢了!也许是鳄鱼、豪猪、中华鲟、巨蟒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我研究神话的基本原则是:让神话的归神话,历史的归历史。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