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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的缓刑

(2008-11-18 21:11:01)
标签:

年画

模型

案子

代罪羔羊

周正龙

杂谈

分类: 与司法有关

    周正龙因二审认罪,被宣告缓刑。从形式上讲,周正龙被释放回家了,从实质上讲,周正龙被定罪判刑了。法院的判决周正龙有罪,缓刑只是一种处罚方式。然而,周正龙是否真的有罪。

    关于周正龙私藏弹药罪,我在《周正龙之罪》一文中已经述及,不再赘言。对于其诈骗一罪,虽然二审判罪了,但我仍然未能解疑。主要原因大致有三:

    其一,周正龙是不是拍摄了假虎照?其实,这个问题先要解决的,假虎照是拍摄的还是制作的。按照揭示的事实,假虎系模型而来,模型出自年画;就是说,如果虎照出自周正龙之手,周正龙不是拍摄真虎,而是拍摄的年画制作的模型。由此而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周正龙为什么拍摄假虎。周正龙是猎手,但不知是否打过真虎(抑或在自然状态里见过真虎),想必就是见过真虎,其时,也不大可能有心拍摄;而且如此近距离的直面拍摄(如果不是使用的长焦镜头),不要说周正龙,一般人也断不会相信。所以,周正龙对着年画模型拍摄,想必只是恋虎而已。

    其二,周正龙是不是制作了假虎照?我想,这才是本案的核心问题。在“破案”之后才知虎照不过是年画模型的产物,真正让世人皆知此事,是由于“虎照”。现根据再揭示的事实,虎照是电脑制作的产物,用年画制作虎照模型,周正龙也许做得,但用电脑制作虎照,周正龙恐怕就没这个本事了。但令人生疑的,就是两审法院居然没有让周正龙当庭(或交由鉴定机构)操作一下电脑,看看此君有没有这般本领。如果周正龙能够用电脑制作图片,哪怕就是不大熟练也无妨,认定“假虎照”为周正龙所为也能折服世人。不过,好像周正龙说他根本不会使用电脑。不会使用电脑的人居然能制作“假虎照”照片,岂不是就像逼周正龙生孩子一般滑稽。

    第三、周正龙是不是为了骗钱?周正龙拍摄年画模型老虎(如果是),但变不成电脑制作的图片;中间这个环节法院如果没有查清,何以认定周正龙诈骗呢?其必然存在的问题有二:一是周正龙是代罪羔羊,真正诈骗者另有其人;二是周正龙与他人共同实施的诈骗。第一个结论,源自周正龙不会使用电脑,自然无法制作“假虎照”,即使想诈骗,也没这个本事;第二个结论源自前一个,但又不仅限于,因为周正龙以“假虎照”的确得了钱,一定有帮助其制作“假虎照”的;即便帮助者没有得钱,但为周正龙作假,乃认定为共同行为。即使周正龙以“假虎照”而骗钱,不应该只是周正龙一人。

    所以,周正龙虽然二审以缓刑告罄,但暴露的问题还是显而易见的。这样的案子审到这个程度,如果不以这个结果了结,天晓得还会闹出什么来。这是在审案子吗?法官真的看不出上述问题?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怎么看,反正打死我也不信。义气用事不解决问题,还是回到理性思考。我之所以说“无罪的缓刑”,是因为缓刑认定有罪,那是给的处罚;但从证据得不出这个结论,要么是不想搞不清,要么是搞不清楚。如果是前者,不应该拿周正龙顶罪(至少不能一人受过),如果是后者,那也不能认定有罪。因此,无论何者,对周正龙都应该是疑罪从无。

    缓刑可以糊弄周正龙以及不明法理之人,但糊弄不了所有人。此案若就这样审结,以法律之名树立的不是正义,恰恰是比“假虎照”更邪恶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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