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韩冰律师
一年下来,感觉做了不少事,但因为收获了了,又感觉没做什么。作为律师盘点自己做了什么,业务的数量是一个标准,质量和效果也是标准,但我以为这还不够。尤其在当今中国做律师,以此总结一年成败得失,起点似乎有些过低。而且标准究竟怎么定,相信每个人想法也不可能一样。
当然,不管什么标准,不能离开了本行,至少应该在本行基础上制定标准。这样的标准一般来说是两方面,一是业务做得如何,二是业务收入如何。业务收入如何,是一个硬指标,达到了就是达到了,没达到就是没达到。达到与没达到,可以横向比较,也可以纵向比较。纵向就是自己跟自己的过去比,横向就是自己跟他人的现实比。跟自己过去比是很无聊的,跟他人的现实比也无甚意义。所以,最好还是不比,继续做下去就是了。说业务做的如何,更是一个可比性不强的标准,行内将律师业务分为诉讼与非诉讼,诉讼与诉讼比较,非诉讼与非诉讼比较,不能拿诉讼与非诉讼进行比较。这两类业务的比较标准原本就不同。若从非诉讼角度讲,能够开辟一个新的领域和市场,自然是值得总结的。从诉讼角度讲,胜诉与败诉,早就不能成为评价律师成功与否的标准了——虽然是非常悲哀的,但现实就是如此。
所以,很想盘点自己一年做了些什么,想来想去,只有一句话可以概括:想做的什么都没做成,不想做的还是不想做。
这是不是过于悲观了呢?我想不是,可能就是因为标准不同的缘故。从骨子里说可能是理想主义在作怪吧。
不过,从做律师的角度讲,能够深层次参与一些企业发展,倒是非常值得做的。其中最有价值的,就是参与了“北斗”卫星民用项目。“北斗”卫星是继美国的GPS、俄罗斯的“格洛纳斯”(GLONASS)以及欧盟的伽利略之后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卫星,其它三者功能类似,而我国的“北斗”卫星,不但具有其它卫星定位的基本功能,而且具有双向通讯功能。“北斗”卫星的民用,就是将该卫星定位与通讯功能应用于民用领域,在危化品运输、环境污染、人体健康等等不同方面加以利用,从而使军事卫星在和平时期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律师参与这样的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律师的作用,体现律师的价值,是难能可贵的机遇。
除了正常律师业务之外,参加过几个研讨会、座谈会等不同的会议。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就是与英国皇家总检察官麦克唐纳先生的座谈,通过座谈,更多地体会到我们与法制发展国家的一些差距,而且这些差距有形式上的,更多是实质性的。为此,在本人的博客当中发表了一些《从接触所感悟》的小文。
除了参会,也以汉卓律师事务所名义承办了一两个小型研讨会,涉及的问题集中在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的研讨。在北京大学举办的“村委会选举立法规范学术研讨会”算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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