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韩冰律师
故作威严,是一位新浪网友在对我《司法的“智慧”与“智力”》一文发表评论所作的感言。评论非常到位,使我不得不就此谈些我的观点。
现在的绝大多数法官、尤其是刑事法官故作威严实在是一种通病;好像不如此,就无法表现其高深,无法表现其公正一般。其实,每个做法官的人都必然做过子女,想想自己在犯错时候,是愿意看到父母的威严,还是循循善诱呢?法庭是说理的地方,说理的最好方式,就是摆事实、讲道理;任何不讲道理的说理,非但无法达到说理的目的,只会适得其反。然而,让人搞不懂的就是,为什么这么浅显的道理很多法官硬是不懂。法律的威严是法律本身所固有的,是法官代表法律做出判决内在的表现,无须法官一定要故作威严。而“摆出”与“故作”,其固有的含义显然是指本身并不具有。法庭固然是严肃的场合,但很多法官将法庭的严肃误以为就是自己要显示威严,而内在的威严却被掩盖了。
记得在二十年前,北京中级法院有一位法官,即使审理杀人案件,对被告人也从没有声色俱厉的表现,语音不高,但字字清晰,抑扬顿挫,举止得体。从法官对被告人发问当中,你无论如何会感受到那种以理服人的逻辑力量。无论是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本人还是亲属,乃至被害人或者亲属都对其无可挑剔。尽管很多判决都是严厉的,但那是法律规定的严厉,任何法官都必须遵行的严厉。
现在,这样的法官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
从大的司法审判体制改革背景而言,要求现在法官端正审判作风,从庭审到判决都应论理,这才是法律真正威严所在。令人遗憾的是,这样的威严的确很少看到。我以为,这不是对法官过高的要求,应该是基本的要求。而现实当中很多法官的种种表现,却只能让人得出“故作威严”的结论。就在不久之前刚刚结束的两个二审审判,虽然远在两地,但法官的表现却惊人的相似,对笔者作为辩护人表现的威严也同出一辙,甚至连回复笔者抗辩的理由,竟然都是“法庭就是这么决定的,你愿意到哪里反映就反映吧”。可谓句句铿锵,掷地有声。这种表现,说故作威严都有些赞美了,简直就是在耍威风。
若我们没有领略过那位老法官温文尔雅、不怒自威的审判风格,或许还没有这么明显的比较,没有这么深的感触。但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比较,我们的感触才愈加强烈。看来法官需要修炼的东西太多,至少应该比我等律师之辈更多。其实,很多时候,我们不是因为职业原因对法官产生不满,而是因为对法律的很多期许寄望于通过法官去实现,在现实中反差过大的缘故。有那些“三盲”(文盲、法盲加流氓)法官、那些“三陪女”法官,再有那些故作威严的法官,此类人坐在审判席上,无论如何无法与威严联系起来,相反倒会有令人忍俊不禁的喜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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