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习习与音乐剧 |
其一、舞蹈是剧场气氛最好的渲染者,舞蹈可以使戏剧表演“轻松幽默”起来,轻松幽默地演戏,是音乐剧重要的文化品格之一。在音乐剧中,剧情推进的快节奏和表演的轻松感应是合一的,舞蹈的娱乐性就此表现,票房价值的支配要求舞蹈成为娱乐,百年来这一点不但没有变化,反而在表现形式上更为高明。从剧场爵士舞随娱乐色彩变化的兴衰,到将严肃的舞蹈形式娱乐化、通俗化,再到百老汇现代舞家“商业化与严肃性并非水火不容”的理想,都有反映。
在百老汇音乐剧舞蹈风格每个阶段:纯娱乐的插舞都是必不可少的要素。就像伯恩斯坦所说:“我们愿意永远看着那些美丽女郎的行列,滑稽明星和疯狂的乐队”。最具商业特性的舞蹈也要首推纯娱乐插舞,它完全为商业服务,也占音乐剧舞蹈相当大的比重。在舞蹈文化日渐繁荣的今天,在音乐剧舞台创作日益活跃的今天,随着时代的发展,商业赋予给舞蹈更加丰富的涵义,它已经远远超出诞生初期的夜总会舞蹈了。
在西方,舞蹈所能传达给人“美感”和“性感”的娱乐性特征被升华、运用到登峰造极的高度。在音乐剧舞台上,有一点永远不会改变:用最美的形体传达最美的感受。
其二、舞蹈在音乐剧中可帮助虚拟场景,舞蹈虚拟的场景有助于戏剧时空的快速切换,也有助于戏剧人物感情的提升。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舞蹈家德·米尔在《俄克拉荷马》中“梦幻芭蕾”形式的发明。发展至今就是以“舞蹈多媒体”的形式要求增强音乐剧舞台效果的视觉综合表现能力。舞蹈的艺术性、抒情性得到强化。其实,在音乐剧剧本创作阶段,艺术家就应该有意识地追求和营造某些抒情场面的动作性和可舞性,以便为抒情性的舞蹈场面合乎情理地出现制造根据和最佳契机。
其三、舞蹈在音乐剧中可帮助衬托情势,音乐剧中“舞伴歌”(歌舞或歌动作)、“舞伴戏”(歌表演),或者“戏中戏”中的舞蹈,不在于图解歌词而在于强化情势,这有助于强化音乐剧戏剧冲突的紧张度,也有助于情节表现的特殊性,或是有助于故事的隐喻性。
这种戏剧性的舞蹈场面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一个独立的舞蹈段落:是没有歌唱完全以舞蹈动作来表达人物的思想感情。这一类舞蹈的编排较复杂,难度性也较大,舞蹈性很强。比如《西区故事》中的表现喷气帮成员在决斗前高度兴奋、歇斯底里的精神状态的爵士舞“冷静”的后半部分;以及《为你疯狂》里“我获得了节奏/让我们一起跳舞吧”的后半部分等。这类舞蹈在应用上还有一个规律,一般是在边唱边舞的后面,在边唱边舞交代完具体的事情、情节之后,进入到更高一个层次的,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纵情抒发和宣泄,从而给观众造成一种极强的视觉冲击力和震撼力!另外,还有一种更具舞蹈性的场面,如《国王与我》中的“汤姆叔叔的小屋”;《俄克拉荷马》中的“梦幻芭蕾”等。都具有一定的戏剧性。
另一种情况则是表演唱:这种舞蹈比较简单,有点像讲话时夸张的手势,其作用主要是为了帮助人物表达情感,动作的内容比较具体,与歌词相得益彰。如《西区故事》中的“阿美利加”、“喷气帮之歌/我多幸福”和《为你疯狂》里“让我们一起跳舞吧”的前半部分等。其实这种功能在巴兰钦30年代为百老汇创作的作品中已经出现了,后又在其后的舞蹈编导家那里得到了更出色的继承和发展。这些舞蹈已经成为情节必不可少的元素。舞蹈的戏剧性得到提升。
在舞蹈创作上音乐剧没有程式化,可根据剧情的需要对舞蹈的种类有不同的选择。音乐剧的舞蹈种类丰富,有爵士、芭蕾、踢踏、摇滚,现代、民间等等,如表现丹麦童话家安徒生与芭蕾舞女演员恋情的《汉斯·安徒生》(Hans
对于一部音乐剧舞蹈类型的选择,还有一个参考因素就是观众的喜好,和音乐相同,音乐剧的舞蹈也随着潮流和时尚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在音乐剧的创作中,是根据不同的题材以及创作者们所想达到的演出效果来选择与之相适应的舞蹈类型。
当然,百老汇的音乐剧仍然在不断地发展,舞蹈在音乐剧中的概念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在20世纪世纪初的音乐剧中,舞蹈只是噱头;在50年代的音乐剧中,舞蹈被用来讲故事;而在20世纪末的音乐剧中,舞蹈多种功能兼而有之。优秀的舞蹈演员甚至可以根据节奏即兴发挥,带有更强的自娱色彩,而这种自娱色彩还带动着观众的参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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