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妻子和她的叫毛球的小野猫
最近的一件小事突然让我明白了爱和喜欢的区别。
家里总有十几只野猫来吃饭,妻子每天雷打不动的任务就是早晚两次精心喂养这些野猫。对于小动物,我和她都很喜欢。但是最近我发现,我们喜欢的程度还是有差别,甚至是本质的差别。
我于猫,只能说是很喜欢,而她才是真正的爱。这一结论来自一只最近光顾我家的病猫。
有一天,来我家吃饭的众多野猫中,多了一只得了严重皮肤病的猫,毛都快掉光了,露出猩红的肉,看着不仅非常丑陋,而且有点恶心。
恶心的确是我看了这猫的心理感受。我相信不仅我,多数人都会有同感。好在,我恶心之后的第二感觉是怜悯。而我妻子的第一句话则是:“它好可怜呀。”
由于其它猫们估计也歧视这只丑陋的病猫,因此它只能远远地蜷缩在一边,看着其它猫们大吃大喝,等其它猫吃饱喝足后,才能轮到它去吃几口。于是妻子专门准备了一盘食物,走近充满警觉的它,耐心地叫它来吃饭。
“我想带它去医院。”妻子对我说。我当时的第一感觉是:这么丑陋、恶心的猫,怎么抱它去医院?要我可下不了手。本来想劝她,这类病野猫多了,哪里管得过来呀。但是,话到嘴边,咽了回去。毕竟恻隐之心占了上风。于是说:“那也得先买一只笼子才能带它去看病。”
我在《平常道》中曾经说过,一百个善念抵不上一个善行。那篇文章是拿我和妻子作比较,我总有善念,而她除了善念,总是尽量把善念转化为善行。
比如去年,她去逛商场,看到一条流浪狗被汽车轧断了后腿,一群人围着看。也有不少人说可怜,但是她却径直拨开人群,抱起狗就去了医院。
后来,那条流浪狗在她的精心照料下很快痊愈了。但由于野狗和野猫不和,养了一段时间我们送给了院子里的园丁老张,听说后来还生了小狗。
从对这些动物的态度上,我觉得妻子比我以及不少人要高尚。虽然都是善良的人,但我们的差别就在于,看到弱小的动物受苦我们也会怜悯甚至心痛,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比如怕麻烦,怕花钱、花精力或者怕传染病等种种顾虑,让我们不容易把善念转化为善行。而妻子这类人对弱小者不仅能心生怜悯,而且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手来救助,这就是善良与高尚的区别。
那么高尚的动力在哪里呢?我认为是爱。只有把喜欢上升到爱,你才能做出高尚甚至伟大的举动。
比如喜欢猫,很多人可以做到。那是因为猫漂亮、优雅,能满足我们的审美和精神需求。但那只是喜欢。衡量是否爱猫,要看当它生病的时候,不再漂亮的时候,甚至毛掉光了变得丑陋甚至恶心的时候,你还是不是喜欢它,是否还愿意无私地帮助它。
所以,喜欢是出于自身的需要,多少有自私的成份。而爱是需要付出的,是奉献,是一心一意地要为对方好,因此是无私的。对动物如此,对人也一样。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母亲对孩子,一般可以做到爱。因为母亲从来不会嫌弃一个生病甚至残疾丑陋的孩子。
除了母与子,世界上其它各种关系中,甚至包括夫妻和兄弟关系,真爱不能说没有,但能达到高纯度的,的确很稀罕。因为我们人类,喜欢对方,往往是因为你漂亮,因为你健康,或因为你怎样,所以我才喜欢,因此是出于自私的。正是由于这个私心,让我们的情感无法真正升华为爱,因此也就很难做出让人感动的高尚举止。
这也就是为啥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都会讴歌伟大爱情的原因。因为希缺,所以才会成为典范。稀松平常的事情,就无法打动人了。
我很幸运,能遇到一个不仅有善心而且有爱心的妻子。我经常暗地里和她的行为作比较,往往会觉得脸红。毕竟对于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我善念不少,但是爱心支配下的行动与她比,还是少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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